关于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职工党支部是学校最基层的党组织,是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战斗堡垒,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教职工党支部整体功能,使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2.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教职工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着力发挥教职工党支部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凝聚师生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教职工党支部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做合格党员、建规范支部”要求,努力做到支委班子坚强有力、党员先锋作用突出、工作机制健全有效、服务中心成效显著、基层群众满意认可。

二、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

3.优化党支部设置。应主动适应学校组织结构、学科设置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设置教职工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教学科研机构进行设置,管理、服务机构一般按部门设置党支部。同时,应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在重点实验室、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党组织。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保证每一名教职工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教职工党支部的规模一般控制在30人以内,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应合理设置党小组。

4.规范党支部换届。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需及时进行换届选举。二级单位党组织一般应提前提醒教职工党支部做好换届准备工作,教职工党支部要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提交换届请示。教职工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应按照党内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以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并经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批准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应明确内部分工,任期内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应于3个月内补选到位。

三、加强党支部队伍建设

5.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二级单位党组织应推进实施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把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关,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职工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教学科研机构的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应兼任相应行政职务。学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

6.加强党支部书记培养激励。教师党支部书记应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各学院党组织要根据实际将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计入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工作津贴。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科研合作、校内外挂职等工作,积极为党支部书记搭建实践锻炼的平台。校党校每年开展1次教职工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履职尽责能力。

四、强化党支部整体功能

7.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职工党支部要把加强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健全教职工党员党内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理论修养,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职工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的时间计入学时。各级党组织要大力推进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锻炼,努力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实践能力。

8.突出讲政治要求。教职工党支部要把推动讲政治要求贯穿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全过程作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团结凝聚教职工把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教育引导教职工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网络空间表达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教职工党支部要对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入职、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出国访学、人才引进、各类人才计划申报和导师遴选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形成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9.团结凝聚师生群众。教职工党支部要把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职工归属感获得感作为工作的重要落脚点,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解决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牢固树立服务师生的意识。要经常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服务载体,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教职工之家,形成教职工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内外激励关怀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政治核心。

10.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做到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通过“岗位创建行动”等载体,引导党员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中苦干实干、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五、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

11.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教职工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听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每年年初要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制度,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讨论充分、记录完整、决议落实。

12.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要定期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要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3.严格规范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谈心要做到“四必谈”,即: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无故不交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的必谈,党性分析评议后必谈,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时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4.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教职工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教职工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教职工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及时稳妥处置,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15.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制度。要遵循教职工思想成长发展规律,遵守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要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职工培养成业务骨干。

16.严格规范党籍管理制度。党员名册信息要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党员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人员调动时,配合做好组织关系接转、档案材料转递,做好衔接和登记工作。对于出国出境或参加校外教学科研、实习指导、学术交流活动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教师党员,要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条件具备的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17.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制度。教育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定期足额上缴党费,并报送党费清单。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党费,定期向支部党员报告党费年度使用情况。

六、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将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定期召开支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支部建设工作。校领导要具体联系、指导一至两个基层党支部。推动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教师工作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等部门协同配合,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教职工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教职工党支部的工作领导,定期研究教职工党支部建设情况,实行党支部书记每月例会制度,实行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教职工党支部制度,加强对教职工党支部工作的过程指导。

19.强化考核评价。校党委将教职工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级单位党组织每年要对教职工党支部进行工作考核,组织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评议,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对支委班子工作不力、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党支部要予以批评和限期整顿转化。校党委定期开展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述职交流,将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述职交流情况作为二级单位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延伸检查,定期开展优秀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评比表彰活动。

20.加大保障力度。校党委将加大对教职工党支部的工作经费投入,每年划拨各二级单位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按照统筹安排、向在职教职工党支部适当倾斜的原则合理使用学校下拨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返还的留存党费,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同步做好预算,要从时间、场所、设施、经费等方面支持教职工党支部开展工作。要加强党建信息化网络化平台建设,鼓励教职工党支部开展理论研究,推动实践创新,形成工作品牌。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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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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