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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奉献·奉贤”奉贤区大学生暑期实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5  作者: 管理员 网站   浏览次数: 73   返回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大学生挂职锻炼是加强高素质青年党政领导干部“源头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大学生对基层工作的了解、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区校共建机制的建设,响应学校关于“实践育人”理念的号召,提高大学生参政议政、组织领导与合作共事的能力,让大学生进一步拓宽视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升素质,同时优化奉贤区青年人才队伍,推动奉贤区“奉献·奉贤”——奉贤区大学生综合培养计划的发展,特在全校范围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奉贤区进行挂职锻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在校全日制奉贤籍本科生、研究生
2、曾参加过学校青马工程培训班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挂职说明
1、挂职时间
暑假期间,需保证连续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具体挂职时间由学校与奉贤区统一协调。
2、挂职岗位
具体挂职岗位及相关要求由奉贤区委组织部、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贤团区委统一安排。
3、挂职鉴定
暑期实践活动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办单位给予评价鉴定,由团区委将鉴定表反馈至大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并存档。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参照通知要求推荐人选,每个学院推荐1-2名学生,推荐人数如超过1人,请做好排序。
2、确定人选后,请认真填写《奉贤区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报名表》(见附件1)及《奉贤区大学生暑期实践学院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3、校团委会同挂职接受单位对所有被推荐的同学进行面试,确定挂职人选并进行公示、定岗。校团委和奉贤团区委将共同负责组织对入选挂职锻炼队伍的同学进行必要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所有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0日下午五点前统一上报校团委,电子文档发至xtw@shnu.edu.cn。纸质版由学院团委书记收齐后统一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1:奉贤区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报名表
附件2:奉贤区大学生暑期实践学院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万 瑾 颜 彦
联系电话:64322638 57122659
联系邮箱:xtw@shnu.edu.cn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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