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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1  作者: 管理员 网站   浏览次数: 68   返回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崇明大学生“回乡工程”建设,为崇明生态岛建设发展提供和储备优秀人才资源,经中共崇明县委组织部、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共青团崇明县委员会共同研究,开展2015年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实习活动,现诚邀各高校推荐崇明籍优秀大学生参与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本次活动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崇明籍大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三、大四年级学生优先考虑。

       二、实习类型与时间

       实习平台分毕业实习和暑期实习两种。毕业实习平台,一般供临毕业前期,需要进行实习的大学生之需;暑期实习平台,主要供暑期实习的大学生之需。

       本次大学生实习时间为7月15日—8月15日(拟定)。

       三、其他事项

       1、挂职方在对学校推荐的优秀大学生进行筛选确认后,将根据大学生的实习意向,协同县人社局向崇明县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居委征集可供实习的岗位,后安排大学生赴各相关单位实习。

       2、在校崇明籍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指导和考核管理由岗位提供单位负责,团县委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大学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3、实习期间,大学生将享受政府提供的一次性实习补贴和实习期人身意外保险一份。



      请各学院认真排摸有意向学生积极推荐,推荐人数如超过1人,请做好排序。所有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在6月4日下午四点前统一上报,电子版发送至xtw@shnu.edu.cn。纸质版材料请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推荐个人需填写《附件1:上海市金山区“金种子培育计划”报名表》,学院需填写《附件2:优秀金山籍大学生挂职锻炼学院汇总表》。校团委将安排统一面试,确定挂职人选并进行公告。



联系人:万 瑾 颜 彦

联系电话:64322638 57122659



附件:1、2015年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实习报名表

2、2015年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实习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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