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团员青年缴纳特殊团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05  作者: 管理员 网站   浏览次数: 35   返回


 

 沪师团[2015]008号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为更好地让大学生奉献社会、服务基层,校团委每年利用假期组织大学生前往云南、延安等地开展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当地开展扶贫支教、爱心捐助等活动。因此,校团委决定接受团员自愿缴纳的“特殊团费”并转交至支教地区。为做好本次特殊团费缴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校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发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实际行动支援中西部地区;

2、特殊团费缴纳方式:各学院如有团员希望交纳“特殊团费”的,请各学院团委予以代收,并直接交纳至财务处,帐户:E-9103-00-213003,同时注明“****学院特殊团费”。

3、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周五)前完成特殊团费收缴工作。



联系人:万瑾 颜彦

联系电话:64322638 57122659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

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团校 Copyright © 2015-2017 youth.shnu.edu.cn 版权所有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