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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十一期)

发布日期: 2016-03-21  作者: 管理员 网站   浏览次数: 511   返回


 

沪师团[2016]002号
各学院团委: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根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中青发〔2007〕27号)和《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实施上海师范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十一期)暨学生骨干选拔培养工作,旨在培养选拔一批积极要求上进,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生,引导他们自觉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通过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红色教育、能力训练、交流研讨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实践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着力为党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一、选拔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主要聚焦团学干部、学生骨干、青年先进分子等
 
二、选拔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积极追求上进,爱校荣校、志存高远,具有长期为学校、为师生服务的志向,是我校青年学生的学习榜样。在培训期间,能严格遵守培训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全程参加培训班学习。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主要职务,或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骨干成员,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2.勤于学习、甘于钻研,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挑战杯”“创青春”“上汽教育杯”等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发表过高质量论文或获得专利;
3.乐于奉献,自立自强,品学兼优,特长鲜明,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文艺体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思想活跃,善于表达,在校园民主管理、网络新媒体等领域中较有影响力。
 
三、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学生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 推荐报名
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根据《上海师范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院名额建议分配表》进行推荐。其中2015级不少于30%。学院团委对本学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分酝酿,报本学院党委研究确认后,可进行推荐。(组织推荐名额以《建议分配表》为参考)
个人报名:符合本期培训班学员选拔条件并有意参加培训者可自行前往学院团委进行报名。(个人报名名额不限)
2.材料公示
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的同学,请由本人填写《上海师范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登记表》,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统一盖章确认,并公示3个工作日。
3.材料上交
学院团委收齐后,于4月4日(周一)下午16:00前与《上海师范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汇总表》统一交到团委。所有的表格电子版以“学院”为名的文件夹发送至:xtw@shnu.edu.cn,纸质版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二)校级遴选
校团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面试通过后在团委主页公布学员名单
 
四、培训内容
1. 本期培训班设置包含理论学习、时政分析、专题报告、交流研讨、志愿服务等开放多元的培训课程,强化理论学习的活动比重,为学员提供互动交流的平台和完备的跟踪培养机制,引领学员真学、真信、真懂、真行,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锤炼作风品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逐步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2.培训时间为4月上旬-6月上旬,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相结合。
 
五、后续培养
入选学员表现优秀者,将选拔赴井冈山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学习。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上海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夏令营”、“上海师范大学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等。
 
 
联系人:何 佳  颜 彦
联系电话:57122659 64322638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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