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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传播学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工作条例》以及《大学章程》的精神,自2012年以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推进,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涵、意义和要求,认真分析学院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现状,及时总结、及时改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解内涵,把握原则,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院党政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要贯穿于学院各项工作的始终,全方位涉及教学科研、人事政策、财务管理、设备采购、基建修缮等各项工作中,做到了党风廉政工作与学院党政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我们的思考是:

1、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紧贴党政中心工作分层实施

紧贴党政中心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应着眼于四个层面,分层实施。一是班子层面。要落实“一岗双责、守土有责”,即班子成员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同时,要确保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清正廉洁。二是教师层面,要坚守师德。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应该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教,抵制不良风气,坚持操守。三是行政工作人员、辅导员层面要恪守廉洁。三级管理层是学院的“窗口”,直接面对广大的教师、学生,只有确保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才能把住廉政建设实施的末端,守好“底线”。四是大学生思想教育中融入廉政观教育。大学阶段是正确的廉政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学院应担负起培养大学生正确价值观念和高尚道德情操的职责,为学生们今后踏上社会预先筑牢“思想防线”。

2、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紧靠教学与科研

教学权、招生权是高校享有的最具教育行业特点的办学自主权之一。学院在推进制定与实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开展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中,自主权日趋扩大,这些领域容易受社会上消极因素的影响。创收经费、学科专项经费等使用容易滋生问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在科研项目的管理上,容易出现重立项轻结果、科研经费滥用等问题。如何用好下拨经费、科研经费,值得重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紧靠教学与科研就是指在开展教学、科研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使用经费前,明确党风廉政要求,强化党风廉政意识,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3、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紧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人员引进、设备采购、基建修缮、固定资产管理等是学院可能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教师是高校最积极最关键的因素,公开、公正、公平的人员引进模式有利于高校人才队伍可持续性发展,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高校设备采购服务于教学、科研等工作。设备优质阳光采购有利于提高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保障和提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在学校办学制度框架下,聚焦人、财、物三个板块,学院努力建设三个支撑性指标,即是重视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源头研判、流程监管”;落实监督机制建设,实时监控,实时反馈;夯实评估体系建设,达到结果评估、流程再造的目的。

二、推进民主,明确责任,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制

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院院长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学院班子成员能立足本人权力清单和分管工作,结合廉政风险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教学、科研、财务、招生、学术等工作中的反腐倡廉,认真制订分管板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注重加强对管辖内的权力运行的制约、规范和监督。

2012年,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担任双组长,党政副院长、纪检委员、一线教师、民主党派(无党派)教师、教代会代表、校党代会代表担任组员的党风廉政责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分工责任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备案制度、检查制度、总结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2年,学院修订《人文与传播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学院的院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为主实施,工会协调监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和各系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行政办,主要负责处理院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和信息咨询、反馈工作。学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纪检监察委员、工会主席及教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按规、按时公开,内容是否真实;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监督整改,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院务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实效性。同年,学院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党委党务公开目录》认真建设学院党务公开信息网,积极推进学院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公开。

2、建章立制,通畅信息,推动依规治院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建章立制,近年来,学院先后出台了《人文与传播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人文与传播学院财经监督条例》、《人文与传播学院录用和引进教职工条例》、《人文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仪器设备报失、赔偿的补充意见》、《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参加学院大会的出勤规定》、《人文与传播学院院聘岗位考核办法》、《关于转岗为本院专业教师的决定》《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形成了院务、院党委、人事、学科点建设、学生工作、财务、实验室管理等七个版块,五十个制度组成的相对系统的工作制度体系,在依规治院理念的引领下推动学院工作有序、规范发展。

无缝对接的通畅信息沟通渠道。学院坚持每周三召开党政联席商议学习会议;每周将学院要闻电子周刊传递到每位教师邮箱;坚持每月召开全院教职员工大会、学院党委委员例会、教工党支部书记例会、学生党支部书记例会;每年召开教职工党员大会、学生党员大会、坚持民主生活公开征求意见、民主党派学期座谈会、系所负责人座谈会等做法,推进院务党务公开,实现信息畅通共享。

3、各司其职,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带头示范

学院八名党政班子成员,均能遵守班子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职责,抵制歪风邪气。能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纪律规定,认真学习《关于重申有关财经纪律规定的通知》,对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使用程序,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在民主生活会、年度考评会和二级教代会上,学院领导班子能认真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在每学期开展的“三个一”教育活动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能自觉开展一次理论学习,听取一场廉政主题报告和参加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主动构筑思想防线;在加强干部约束的谈心活动中,班子成员能主动接受学院党政正职的谈心活动,认真接受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和教育。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院领导班子不仅能够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执行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而且能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部门例会、个别谈话、职业道德培训、负责工作交流等途径帮助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杜绝违规违纪。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改进工作作风

学院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和固定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公务卡制度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管理,严禁内部设立“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实施教学实验设备和图书等物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报批程序。

严肃规范学术行为。本着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授有纪律、成果发表守规范的原则,学院认真执行有关办学导向和学术诚信的法规和纪律,规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行使;充分发挥学术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学术管理工作机制,整治学术不正之风。

5、发挥教代会作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民主管理

学院严格依据 “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要求,确立了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和主渠道的民主管理体制。凡学院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严格按照“三个不出台”的制度要求去做,即:没有经过学院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的意见不出台;没有工会参与和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方案不出台;没有按民主程序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政策不出台。从1998年至今,每年一次的教代会从未间断,我们始终坚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的制度。有关学院的重大改革和发展事项、财务收支管理、经费分配使用、人员考核、岗位聘任及奖惩等方案都向教代会报告,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此外,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须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等相关委员会讨论或审议。

6、深化群众路线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仅2014年以来,学院党委先后在系科专业教师、本、研各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团支部书记等层面开展以“如何加强学院凝聚力”、“谈谈师大的学习生活”、“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谈谈共青团组织在学生培养和发展中的作用”、“谈谈学习中的兴趣与困惑”等为主题的座谈会八场,倾听一线声音,了解师生们的真实想法和需求,针对集中反映的问题,建立学生学业发展中心,加强学业辅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出台《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的实施细则》规范研究生教学;出台《关于转岗为本院专业教师的决定》明确行政人员转为专业教师的要求。

巩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果。2014年以来,各教工党支部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认真与困难学生结对;针对“四风”问题,学院积极落实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信息公开和廉洁自律等制度;为推进党员服务,行政支部党员、辅导员纷纷挂牌,亮身份亮承诺。

三、找准问题,把握规律,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发展路径

1、以强化分级负责制为抓手,明确责任边界,实现学院党风廉政责任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学院将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的分级责任制管理,尽快依据大学章程和《二级学院工作条例》划定学院、系科与教师的责任边界,理顺纵向和横向的职责范围,为学院内部正确处理学院与系科、系科之间、院系集体与教师个体的多边关系奠定基础,从而形成“边界明确、权责清晰、管理顺畅”的党风廉政责任格局,推动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学院推行分级责任制重在“责任到人”。一方面,既对教师和系科有明确的责任要求,学院与系科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强调责任主体之间的分级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同时,又提倡发挥院系各级责任人的主体性作用,力求“各尽其责、各显其能”,丰富党风廉政的形式和内容。

2、以制度约束、岗位要求和个人自律为落脚点,统筹建立学院人事、财务、资产的责任管理与监督机制

学院将在对制度约束、岗位要求和个人自律三个层面整体把握的基础上,以“三位一体”的建设思路,统筹建立学院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继续深入完善学院人事、财务、资产的相关管理制度,在人事方面加强人员录用、绩效考核、福利分配等环节的制度建设;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特别是对于重点学科、重大项目负责人,努力帮助他们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在资产方面着重规范系科及个人的管理范围和管理内容。二是学院将进一步明确教师、管理和工勤等类别的岗位职责,为每一个岗位划定细化的岗位内容和考核办法,并适时增设专兼职党风廉政纪检员。三是学院将联系学校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等部门来院为教师宣传和讲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学院制度建设成果,同时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进行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和研讨,持续提升教师党风廉政修养。

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应当继续保持思想观念高度重视,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廉政教育宣传到位的态势,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学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4年11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4-11-28  作者: ccl   浏览次数: 46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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