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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须知

各位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表明了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因此,在您毕业离校之际,必须将组织关系由学校转往新的党组织,其相关办理手续与流程介绍如下:

1.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社区(乡镇)党组织(党员服务中心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党员务必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在有效期内转接好组织关系。如介绍信遗失,应及时向学校党组织报告并办理补转手续。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4.您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前往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学院组织员老师咨询,也可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组织部电话:021-64322682(暑期值班时间每周二8:30-16:30);或电询021-12371或54655052,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将为您提供咨询和服务。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

发布日期: 2013-05-06  作者: ccl   浏览次数: 40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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