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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18年关于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12      浏览次数: 799   返回

1、20183月16日(周)前,将导师签好字的《同意提交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一份,送到教苑楼A606室,同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发至邮箱jyyjs_606@163.com

(学位论文必须是以学生学号命名的word或pdf格式,只需提交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部分综述、引言及致谢等无需上交)。

2、关于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要求:

1)如果重复率不超20%,论文可直接进入双盲评审程序。

2)如果重复率为20%-30%(含3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在5个工作日后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若第二次检测的重复率不超20%(含20%)的,则可进入双盲评审。

3)如果第一次检测重复率为30%以上,或第二次检测重复率仍在20%以上的,则延期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未通过者,研究生院将及时反馈告知,并不准予登录上海市双盲抽检系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研究生院网页)。重检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和答辩等后续程序。

教育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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