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是党在基层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要求,教工党支部书记应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带头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教职工,努力完成学院和系科所肩负的任务。

2.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专业业务知识。

3.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每学期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对于出现工作失误、思想不稳定、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民主评议不合格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必须进行约谈,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

4.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其他工作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有关工作,包括党费和党建经费的使用情况。

5.对要求入党的教职工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对已经递交申请入党申请的教职工做好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要重视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在教学、科研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6.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加强支委成员作风建设,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落实党支部相关工作,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要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善于积累其它党建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定期收缴党费,并作好记录。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与上级党委、支委成员和各级行政负责人沟通交流工作情况,支持并协同系科行政共同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做好本系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系科内部的各类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8.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岗位建功”、服务型党支部创建等活动,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支部内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9.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群众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10.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尊重党章,执行决议。

 

 

 

 

 

中共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610


发布者: shdwgk admin
发布日期: 2011-12-16
浏览次数: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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