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各党支部:
为树立建筑工程学院教工党员的形象,并且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亦是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激发党员牢固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责任”的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体教工党员中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办公室”活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创建“党员先锋办公室”活动,主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落脚点,亮明身份,接受监督,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办公室”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做奉献,创先争优当模范”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用“党员先锋办公室”活动的创建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彰显党员的精神风貌。
二、具体要求
本次创建活动要求各支部从以下 “六个提高”着手,通过学习、参与、开展各类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等达到创建的目标。
1.提高党性修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最新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做一名党性觉悟强、政治素质好的合格党员。
2.提高宗旨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岗位形象,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真正做到宗旨观念强,工作作风好。
3.提高创新能力。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举措。通过争创活动,积累创新的做法和经验,力求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较大影响和较高满意度。如在大学生就业、教学科研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
4. 提高自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作风严谨、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制度规定,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
5. 提高团结意识。团结合作不仅是一种品德、一种胸怀、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本领、一种能力。党员要树立团结意识,不断提升团队凝聚力,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同一理想和奋斗目标,改进与同事合作配合的方式方法,主动支持配合同事的工作,努力形成相互补台的良好氛围。
6.提高群众评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胸怀大局,心系群众,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公道正派,恪尽职守,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取得良好的群众评价,做一名群众威信高,岗位形象好的好党员。
以上“六个提高”是本次创建“党员先锋办公室”活动基本的量化考核要求,多做实事或有创新举措的集体可获加分。
三、参与活动的形式、时间安排和奖励
创建“党员先锋办公室”原则上按照具有相对稳定的集体,如办公室、系部、课题组等单位展开。希望各集体接到本通知后,对本集体中的教职工党员进行一次动员,认真组织本集体教职工党员积极参与。每个申报集体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填写申报表一份,着重填写本集体结合主题制定的具体创建计划和目标。
本次创建活动周期从2017年4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期间由创建“党员先锋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若干次检查、小结或交流。
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各创建集体将创建成果呈报学院党总支,学院党总支按照“党员先锋办公室”的标准对各创建集体的成果进行检查考核,在年底前对确定的集体授予“党员先锋办公室”的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学院成立创建“党员先锋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沈亚芳 张宇鑫
副组长:韩毅
组 员: 王增忠 陈春霞 刘建新 林惠芳 徐之舟 余音
本次活动细则解释权属院创建“党员先锋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