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班子建设,特制定《院领导班子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1、院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的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院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能力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
(2)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3、民主生活会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院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翌年1月底以前完成。
5、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须提前通知到会人员,使其作好准备,并在会前报告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以便上级派人参加。
(2)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并整理成书面于会前交班子成员传阅。
(3)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交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6、其它几条规定
(1)民主生活会由院党总支书记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出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2)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3)民主生活会后要向上级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适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情况,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