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一、党委书记周银娥

责任范围

1)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首要责任;

2)对党政班子办公会议决策中的党风廉政状况负责;

3)对人事工作聘任考核中的党风廉政状况负责;

责任对象

1)党委副书记谢青、段鸿;

2)院长夏惠贤、副院长谢青、徐雄伟、胡国勇、吴念阳、丁炜;

3)院党委委员。

 

二、党委副书记谢青

责任范围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工作,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2)对所分管的学生工作中的党风廉政状况负责。

责任对象

1) 辅导员;

2) 各学生支部书记。

 

三、党委副书记段鸿

责任范围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工作,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2)对所分管的教职工党建工作中的党风廉政状况负责。

责任对象

1)各教工党支部书记。

 

四、院长夏惠贤

责任范围

1)对全院行政系统廉政状况负首要责任;

2)对党政班子办公会议决策中的廉政状况负责;

3)对分管的学术领域的廉政工作;

4)对外事工作中的党风廉政状况负责。

责任对象

1)各位副院长

2)各行政部门负责人

3)各系系主任;

 

五、副院长胡国勇

责任范围

1)对全院负责科研系统廉政工作负责;

2)对全院学科建设系统廉政工作负责;

3)对研究生工作领域的廉政状况负责;

 

责任对象

1)各系系主任;

2)各学科点负责人;

3)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

 

六、副院长徐雄伟

责任范围

1)协助院长抓好学院财经领域的廉政工作;

2)对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廉政状况负责;

责任对象

1)院办主任;

2)财务人员。

 

七、副院长吴念阳

责任范围

1)协助院长抓好教风、学风建设;

2)对所分管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廉政状况负责;

3)对招生工作中的廉政状况负责。

责任对象

1)教务办公室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

2)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

 

八、副院长丁炜

责任范围

1)对继续教育工作中的廉政状况负责。

2)对资料中心的党风廉政状况负责。

3)协助院长对外事与国际交流工作的党风廉政状况负责

责任对象

1)继续教育教务办负责人、继续教育专业负责人。

2)资料中心负责人。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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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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