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师委组字[2014]第14号各工作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迎接建党93周年的通知》(沪委组[2014]发字38号),要求“七一”前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活动。按照市教卫党委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员到居住地发挥作用,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市委近年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步骤,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的部署、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员率先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3周年。
二、组织党员到居住地报到联系做公益
1.进一步推动党员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各单位党组织要督促还没有到居住地报到的或者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在职党员、党的组织关系不在居住地的退(离)休党员,于7月1日前携带《党员联系报到回执单》(见附件1),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2011年已到居住地报到过的党员,也须于7月1日前与居住地党组织联系一次,并向党组织提交《党员联系报到回执单》。
2.积极鼓励党员认领公益项目。本次党员到社区联系报到的任务,主要是认领公益项目,要鼓励党员结合自身优势、专业特长和实际条件,从居住社区党组织已梳理形成的公益项目清单中积极认领,切实参与“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
三、向党员推荐一批公益项目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等,推荐了一批公益项目(见附件3)。党员在认领居住地公益项目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积极参与。同时,鼓励党员登陆上海市志愿者网注册登记,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基地等开展的公益服务活动,发挥骨干作用。
四、抓好组织和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有关要求,把这项工作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每名党员在联系报到的社区至少认领一个公益项目。
二是示范带动、抓好落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头,做好表率。在组织党员参与的基础上,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参与情况记录在本市党员、党组织管理系统相应栏目里,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向学校报送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及其先进事迹。
各单位党组织请于9月30日之前将《党员联系报到单回执》收齐,并交至行政楼913办公室。同时,请于9月30日前,将《党员到社区报到及参与公益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dangyuan@shnu.edu.cn。
联系人:曹鹏 杨成龙 联系电话:64324574 64322282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工作处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