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师委组字【2015】第4号
各工作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各基层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以公推直选方式推进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党支部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负责指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协调,各基层党支部具体实施。
换届选举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下属党支部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二级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对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党支部进行调整,新设置或撤并党支部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换届范围和时间
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涵盖全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下设的所有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5月底结束。
2013年4月之后换届的党支部可待本届支委会任期期满后再行换届。学生党支部设置和支部书记人选因每年都会动态调整,若无特殊需要,一般也不纳入此次集中换届。
四、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和书记候选人条件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心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3、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得到群众认可;
4、正式党员。
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应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心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本单位、部门的骨干力量和后备干部培养对象;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岗位是学校干部培养的重要渠道,党支部书记经历是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部门要为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可以根据实际给予相应的津贴,或纳入工作量测算体系,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待遇可与系主任相当。
五、换届程序与步骤
1、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组织推荐、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推荐,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名单,按 40%差额(一般差额为2名)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党支部和党员进一步酝酿讨论。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支部进行二次推荐,将产生的人选报二级单位党组织,由二级单位党组织考察,听取意见,按20%差额(一般差额为1名)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上一届支部书记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后,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有选举权的党员五分之四以上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得票过半数且得赞成票最多者当选;选举结果经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确认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支部换届工作,是我校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2、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教育,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干扰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3、优化结构,选优配强。要以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优化党支部班子结构,配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提倡党支部书记与行政负责人交叉任职。
4、抓住契机,推动党建。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换届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提高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换届结束后,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加盖二级单位党组织公章)报送至组织部。
联系人:曹鹏 夏洁 联系电话:64324574 64328634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党支部“公推直选”各类推荐表
2、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选票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