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位公共课
1)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1门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1门
2)外语课 综合外语A,1学期,每周2课时,共2学分。 1门
以上学位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二.教育学院公共学位基础课
一年级下学期上《学术前沿讲座》3学分。 1门
除心理学专业外,其他专业都要上。 (心理学可不修)
三. 专业必修课
不少于6门,总学分18学分。 6门
四. 专业选修课。
1)规定选修课 2学分 1门
2)专业选修 3门 6学分 3门
注:教育学院对学术型研究生课程设置要求:共计13—14门课。学分最低要求:心理学专业31学分,教育学和管理学专业3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