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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式及日程安排

发布日期: 2021/03/29      浏览次数: 341   返回

2021年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式及日程安排

一、时间安排:

45日至47日: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在线考核软硬件测试与调试(复试工作人员);

47日至417日:综合考核评审小组进行在线综合考核;

418日: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具体考试日期与在线会议地址由工作秘书联系告知。

二、在线综合考核

(一)考核环境

学院将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在线综合考核,设备及环境要求如下:

1、主机位(用于正面复试):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1台,机位名称为“考生姓名+导师姓名+主机位”;

2、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1台,机位名称为“考生姓名+导师姓名+辅机位”,辅机位关闭话筒与音量;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或性能良好的WIFI4G网络,同时需保证设备供电充足;

4、相对独立、安静、光线适宜的复试房间,考生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考生要提前在上述设备中安装好腾讯会议软件,并安装移动云视讯软件备用;

6、考生需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或出示《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核内容

在线综合考核由三个部分组成:外国语能力测试、学科基础课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要求其加试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形式不限,由各学院或学科自定。同等学力政治加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
(三)考核流程

综合考核评审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顺序依次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长30分钟,考核流程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建议流程和时间分配如下:

顺序

项目名称

时长

1

验证信息(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

1分钟

2

宣布考试纪律

1分钟

3

外语能力测试

8分钟

4

学科基础测试

1)考官报题,

考生记录、准备

2分钟

2)考生作答

8分钟

5

综合考评

10分钟

纪律要求

1、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考试。考生在复试要前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考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整个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办公电话:64328674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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