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式及日程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5日至4月7日: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在线考核软硬件测试与调试(复试工作人员);
4月7日至4月17日:综合考核评审小组进行在线综合考核;
4月18日: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具体考试日期与在线会议地址由工作秘书联系告知。
二、在线综合考核
(一)考核环境
学院将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在线综合考核,设备及环境要求如下:
1、主机位(用于正面复试):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1台,机位名称为“考生姓名+导师姓名+主机位”;
2、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1台,机位名称为“考生姓名+导师姓名+辅机位”,辅机位关闭话筒与音量;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或性能良好的WIFI、4G网络,同时需保证设备供电充足;
4、相对独立、安静、光线适宜的复试房间,考生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考生要提前在上述设备中安装好腾讯会议软件,并安装移动云视讯软件备用;
6、考生需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或出示《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核内容
在线综合考核由三个部分组成:外国语能力测试、学科基础课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要求其加试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形式不限,由各学院或学科自定。同等学力政治加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
(三)考核流程
综合考核评审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顺序依次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长30分钟,考核流程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建议流程和时间分配如下:
顺序 | 项目名称 | 时长 |
1 | 验证信息(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 | 1分钟 |
2 | 宣布考试纪律 | 1分钟 |
3 | 外语能力测试 | 8分钟 |
4 | 学科基础测试 | (1)考官报题, 考生记录、准备 | 2分钟 |
(2)考生作答 | 8分钟 |
5 | 综合考评 | 10分钟 |
三、纪律要求
1、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考试。考生在复试要前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考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整个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办公电话:64328674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