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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机遇促改革 健体制破难题——嘉兴市政府主导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发布日期: 2013/07/27      浏览次数: 103  


      摘要:嘉兴市政府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淡化公办、民办的界限,“化繁为简”,引导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走公益性的发展道路,对公益性幼儿园给予财政保障,落实政府提供和保障基本学前教育的责任。同时实施“幼儿园布局调整行动计划;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三同步”行动计划;幼儿园安全普查与指导行动计划;现有幼儿园改建、扩建、维修行动计划;标准化幼儿园创建行动计划;幼儿园教玩具按标准配备行动计划;新居民子女入园保障行动计划;幼儿教师专业化建设行动计划;幼儿教师基本待遇保障行动计划;推进社区早期教育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嘉兴市一直坚持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领域,努力改变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发展中的相对弱势地位。尤其是2010年以来,在全社会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大背景下,先后制定出台了《嘉兴市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1〕50号)、《嘉兴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嘉政办发〔2011〕152号)、《嘉兴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嘉政办发〔2011〕120号)、《嘉兴市本级公益性幼儿园认定办法(试行)》(嘉教基〔2011〕226号),这一系列新的文件政策,进一步体现出政府提供和保障基本学前教育的责任,增强幼儿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嘉兴市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政策出台后,同时加大推动、落实力度,不断探索、创新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努力构建与嘉兴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体系。

 

一、明确公益导向,创新思路破瓶颈

       上个世纪初,全国的幼教领域掀起一股社会化风潮,原有的财政拨款大多被停止或减少,不少幼儿园转制为民办。嘉兴市大部分幼儿园也迫于生存压力,靠压缩教师编制、增加班额、降低教师工资等方式维持生存,低水平运做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家长批评学费高、教师抱怨工资低、幼儿园叫穷运转难,成了人们对学前教育现状的惯常描述,也一度被视为一个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困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破解嘉兴市目前民办幼儿园比重较大,收费主要依赖市场调节,政府缺乏必要的调控手段这一现状,嘉兴市提出了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这一思路。主要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淡化公办、民办的界限,引导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走公益性的发展道路,城市小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当地政府负责举办以公办为主的公益性幼儿园。办优质平价的学前教育成为政府主导的明确方向,鼓励支持各类幼儿园提质量,增强公益性和普惠性。《嘉兴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嘉政办发〔2011〕120号)、《嘉兴市本级公益性幼儿园认定办法(试行)》(嘉教基〔2011〕226号)等配套文件先后出台实施,经认定符合办园条件并执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公益性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按幼儿园等级和在园幼儿人数(学前三年)实行幼儿生均定额补助。生均定额标准由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每年按照幼儿生均教育成本、保教费的收费情况和财力情况测算确定。2011年幼儿生均补助标准为:准办园850元、省三级幼儿园950元、省二级幼儿园1050元、省一级幼儿园1150元。生均定额补助的80%必须用于幼儿教师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的支出,20%用于幼儿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素质提升方面的支出。补助资金主要由区级财政承担,市财政按生均定额的20%实行“以奖代补”。

       2011年,市本级共认定首批公益性幼儿园58所(其中民园17所),并已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幼儿园占市本级幼儿园总数的65.9%,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70.78%。预计幼儿教师年收入人均可提高20%左右。

       在政策的导向下,幼儿园选择走公益性的发展方向,降低收费,满足了“社会、家长、儿童和办学机构”四方受益的原则,使家长、社会满意的同时,幼儿园又可以得到政府的财政补助,稳定了教师队伍,保障了幼儿园的健康发展。通过严格的认定和审核程序,不断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提升了办园水平。

       幼儿园办得如何,是否坚持了公益性的原则,涉及普通市民的根本利益。与高价民办幼儿园相比,公益性幼儿园收费合理稳定;与“作坊式”低收费幼儿园相比,公益性幼儿园在低收费同时又保障了保教质量。引导大部分幼儿园走公益性的发展道路,既让老百姓得了实惠,又使幼儿园有了保障。目前来看,公益性幼儿园确实是解决嘉兴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和“市场化”这对矛盾的合适办法。

       接下来,嘉兴市将进一步通过加快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新建、提高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比例、落实社区(中心村)幼儿园建设等多种途径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不断增加全市公益性幼儿园覆盖面。通过加强对公益性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幼儿园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规范发展,着力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平价的学前教育。同时做好公益性幼儿园的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择园观,缓解择园集中扎堆于个别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状况,促进嘉兴市“相对入园难”问题的逐步解决。

 

二、加大政府投入,落实保障显力度

      《嘉兴市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1〕50号)提出,要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增强公共财政的保障程度。建立财政保障公益性幼儿园经常性经费的制度,加大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努力争取2011年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要达到4%以上,以后四年每年至少提高一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8%以上。同时,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市本级和各县(市)在地方教育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学前教育经费;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每年在住宅土地出让收入中按一定比例计提农村学前教育建设资金,专门用于补助农村幼儿园的建设和设备添置等。2011年市本级两级政府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经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出让金)达7804万元,到2015年将达1.8亿元。

      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总投资将达9.6亿元,其中城市新建或改建幼儿园30所,投资额为3.7亿元;农村新建或改建幼儿园61所,投资额为5.9亿元。

 

三、实施十大计划,促进发展重实效

      嘉兴市三年行动计划是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细化与分解,分年度落实新文件中提出的各个目标,到2013年,经过三年努力,全市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其中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包括新居民子女)入园率达到98%左右,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75%以上,等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达到90%左右,65%以上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为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

      市三年行动计划对各县(市、区)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起引领作用,具体表现为十大行动计划:实施幼儿园布局调整行动计划;实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三同步”行动计划;实施幼儿园安全普查与指导行动计划;实施现有幼儿园改建、扩建、维修行动计划;实施标准化幼儿园创建行动计划;实施幼儿园教玩具按标准配备行动计划;实施新居民子女入园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幼儿教师专业化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幼儿教师基本待遇保障行动计划;推进社区早期教育行动计划。

     通过十大行动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和镇(街道)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幼儿园,建设好城乡幼儿园,确保完成全部镇中心幼儿园及其分园的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实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交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的工作,并充分考虑新居民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13年,嘉兴市每个镇(街道)至少要建立1所规模适宜的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

 

四、提高教师待遇,优化队伍提素质

     虽然学前教育被定位为“前”教育,但从教育规律来说,作为教育的起点,6岁之前的身心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往往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提高教师素质,在幼儿教育各领域内积极开展研究,促使保教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嘉兴市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将学前教育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教师予以注册登记。在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快实施学历提升计划,新增幼儿专任教师的学历要求提高到大学专科层次及以上。逐步增加公办教师编制,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力争到2015年,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基本配足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其他部门(行业、系统)、镇(街道)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专任教师配备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上。2011年教师进编148名,吸引和稳定了优秀人才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尤其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增添了骨干教师,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注重努力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的人均年收入从2011年起基本达到城市职工人均年收入水平,并逐年提高。部分县(市、区)已制定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标准,形成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同时多渠道为园长、教师创设各类对口培训、搭建各类研讨平台、提供评职评优机会,切实为幼儿园教师业务培训、专业发展、评优评职评先等提供制度保障。

 

五、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同发展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不同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差异很大,城乡之间也不均衡。嘉兴市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提出各自的发展目标,明确相应的任务。多年来,各县(市、区)发展总体平衡,各有特色。目前,各县(市、区)进一步健全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落实所属幼儿园办园和对其他幼儿园转移支付的经费,统筹管理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镇(街道)承担发展农村和社区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积极筹措办园经费,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规范管理区域内各类幼儿园。

       各县(市、区)的三年行动计划亦立足于各自的实际情况,纷纷围绕园所建设、师资培养、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内容,各有侧重地制定分步实施的具体方案。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嘉兴市三年内计划新建、改扩建、迁建幼儿园97所左右,三年内全市新增事业编制数402个左右。
来源:浙江教育在线发布时间:2012-09-25 13: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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