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杭州市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完善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构建学前教育建设规划体系,构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促进机制,构建了促进杭州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政策框架,以政府为主导,大力推进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学前教育的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长。
一、主要措施
(一)完善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2010年10月,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杭州市幼儿园园舍建设实施办法》、《杭州市非事业编制教师管理办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2011年11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形成了经费保障、教师保障、园舍优化、督导评估、质量提升五大保障机制,构建了促进杭州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政策框架。
(二)构建学前教育建设规划体系。2011年,杭州市充分考虑人口集聚区域本地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及推进“托幼一体化”的需要,基本编制完成2011-2020年学前教育布局(布点)专项规划。同时,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坚持公建配套幼儿园纳入住宅区建设规划,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凡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要求2011年每个乡镇都建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三是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空置楼宇、厂房和学校等资源,将其置换和改造为幼儿园,通过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现有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四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从2011年开始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对现有幼儿园进行达标验收,限期整改不达标幼儿园。连续三年杭州市委市政府将“新建改建100所幼儿园”列入为民办实事十件大事之一。
(三)构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杭州市坚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明确了学前教育各级财政投入的职责和范围。从教育事业费比例、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收入、乡镇政府配套经费投入等四个渠道扩大学前教育经费筹资渠道。一是各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8%以上,县(市)达到5%以上。二是市本级和区县(市)在地方教育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三是市本级和各区县(市)每年按土地出让收入0.5%计提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四是镇(乡)每年要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同时,专门制定了《杭州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
(四)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体系。一是加快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配备。2009年,市编办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的标准,要求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基本配备到位。二是努力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提出到2011年底,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义务教育段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水平;到2015年,非事业编制教师的年收入达到当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并落实“一金五险”,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当地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的整体规划,多形式提高教师素质。
(五)建立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机制。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为目标,推出四项举措。一是组建以优质幼儿园为核心的教育集团,通过输出师资、管理、文化,帮助新建幼儿园、薄弱幼儿园快速提升保教质量。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建设,通过城区优质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帮助农村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三是完善镇(乡)中心幼儿园承担管理、指导全镇(乡)学前教育责任的机制,推行乡镇中心幼儿园与其教学点在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保教管理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模式,确保农村教学点的保教质量。四是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科研、教研水平,市与区县(市)均建立学前教育管理(指导)机构,配齐专职干部和教研(科研)员,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
(六)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一是市政府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列入对各区县(市)政府的考评指标体系,并与区、县(市)政府签定年度幼儿园建设任务书。二是在全市区县(市)和镇(乡)开展学前教育达标和学前教育强区(县、市)、学前教育达标和先进乡镇创建活动,确保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责任。
(七)建立民办幼儿园促进机制。为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杭州市在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大政府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力度。明确民办幼儿园在建设用地、立项、减免税收和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符合条件的场地开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含新建、置换、收购、改造和租赁等)给予经费扶持,对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和生均公用经费给予经费扶持,对新评上高一等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当地幼儿园教师总数10%左右比例,核增公办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充实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
二、主要成绩
(一)幼儿园资源得到快速增长。按照争取三年内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的要求,杭州市各地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和建设力度空前。连续两年超额完成新建改扩建100所幼儿园的目标。2010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5所,2011年完成新建改建扩幼儿园67所、新增班级514个,另有37所幼儿园在建。完成投资4.5亿元。2011年市本级财政补助幼儿园建设资金2014.7万元。
到年底,全市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100%,达到年初预定目标,一些乡镇已启动多所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
(二)学前教育经费得到有力保障。近年来,杭州市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大幅增加,杭州市本级财政2010年在预算内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6000万元,2011年达到18400万元。区、县(市)2011年预算安排学前教育经费100370.62万元,2011年全市幼儿园建设完成投资4.5亿元,市本级财政补助幼儿园建设资金2014.7万元,市本级财政对农村县市下拨教师补助金1801.465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学前教育园舍建设、教师待遇提高、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等工作。
(三)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2011年,全市共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194名(2010年全市事业编制教师数为3347名),其中定向在岗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800名。各地均按照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的60%以上的目标和差额部分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原则,对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进行了补助。2011年各地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含民办幼儿园教师)人均年收入已经达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的60%以上,教师待遇的提高,有效稳定了幼儿园教师队伍,教师素质明显提高。2011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7%,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9.5%。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使杭州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创造了政府主导的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办学格局,初步建立了具有杭州特色的实现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有效途径;初步建立了杭州特色的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机制,促进了杭州市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11年底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净入园率为98.5%;全市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园率100%;现有幼儿园中,等级覆盖率为91.8%,优质覆盖率达68.3%。
来源:浙江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