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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督政手段 推进教育发展——浙江省启动教育现代化县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7/27      浏览次数: 95  


       摘要: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评估工作,这是贯彻落实《纲要》的重要的抓手,也是对县级政府今后一段时间教育工作督导的重要平台。我省对县域开展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是我省“教育强县”评估工作的继续。《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是制定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依据。通过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和评估认定,推动各地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确保我省如期实现教育现代的阶段性目标。

       实现教育现代化是我省几代教育人的梦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教育发展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伴随着新世纪的钟声,我们开始朝着教育现代化前行,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描绘出我省教育现代化的蓝图,吹响了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号角。为了实现我们的梦想,扎扎实实地推进教育现代化,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

 

一、开展教育现代化县评估的背景

      1998年,浙江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科教强省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我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市、区)活动,教育强县的评估验收实际上是对县级党委、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考核。教育创强工作得到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热烈响应,自1999年以来,通过不懈努力,先后有89个县(市、区)通过教育强县验收,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98.9%。实践证明,创建教育强县对进一步加大教育的投入、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推进素质教育,为提升县域教育整体水平,加快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教育“创强”成为推动我省教育跨越式发展、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差距的重要助推器,得到了地方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也得到了教育部肯定和兄弟省(区、市)的认可。创建教育强县活动取得的成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教育“创强”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我省教育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巩固教育“创强”成果,根据《纲要》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战略,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在教育强县创建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达标评估活动”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

      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是创建教育强县后巩固“创强”成果,促进我省教育现代化,考核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教育职责的新的重要抓手。

       通过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引导地方党委、政府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发展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积极性,推动各地教育工作科学和谐发展,实现《纲要》提出的教育现代化的各项目标。

将《纲要》的目标和要求通过评估指标的具体形式呈现出来,各地推进教育现代化就有了很强的目标导向和操作指南,也便于各地寻找差距,明确目标,制定路线图,从而更好地实现《纲要》提出的目标。

 

二、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方案出台过程

      从2008年开始,我省就着手调研草拟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方案,与《纲要》的研制几乎同步进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纲要》的发布,为评估方案的制定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同时也加快了评估方案制定工作进程。

      我们在研究制定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方案过程中,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参考了兄弟省市的经验,召开教育专家座谈会、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长座谈会、督导部门座谈会十余次,在全省范围书面征求意见五次,前后共修改了29稿。

      我们选取了5个县(区)对指标进行了验证性试评估。验证性试评估的主要目的:一是验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二是研究每一项指标的评价操作方法,通过试评进一步优化评价方法;三是研究不同发展水平县(市、区)之间的区分度;四是通过试评培训一批评估骨干。试评结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从指标体系来看,较好地反映了我省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总体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从指标的操作性看,通过试评对一些指标操作方法进行了调整或细化,提高了评价的可操作性;从不同县区试评结果看,有明显的区分度,发达县区、中等水平县区和欠发达县区的得分差距明显。

      2011年11月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定条件》和评估程序,2012年6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正式启动了教育现代化县的评估工作。

       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的整个过程就是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的过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过程,深化了各地对《纲要》的理解,明确了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坚定了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信心。通过验证性试评,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我省不同类型的县(市、区)存在的具体差距,看到了各地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信心,为今后制定政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试评也促使这些县、区明确了下一步创建工作的目标,积极为早日成为教育现代化县而努力。

 

三、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操作标准的主要内容

      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紧紧围绕我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来设定,以确保实现《纲要》提出的战略发展目标,即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充分体现了未来10年我省对县级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体现了教育物质、制度、观念、内容等的内在统一,尤其是对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视;体现了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特征,着力于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高质量高水平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在价值取向上主要表现为教育公平、均衡、优质以及“以人为本”等要求。在评估内容上关注解决我省教育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发展性、制约性问题,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突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20字工作方针展开,分别以“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和“改革创新”作为评估的一级指标,下设12项二级指标、41项三级指标。

 

四﹑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推进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创建工作,今年8月省教育厅召开了以教育现代化为专题的设区市教育局长暑期读书会,会上详细解读了我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交流了各地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经验和情况。刘希平厅长在会上做了推进浙江教育现代化的专题发言,强调推进浙江教育现代化,应紧紧围绕缩小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差距,重点研究缩小差距的途径和办法。第一要更新理念。推进教育现代化,需要有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理念作引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先进教育理念的积极倡导者和自觉实践者。第二要深化改革。对现代化教育内涵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教育模式或者说育人模式的现代化。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下大力气抓好课程改革、评价制度改革。第三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教师队伍建设更为关键,一定要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爱心,有着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科学教育方法的高质量教师队伍。我们要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教师队伍建设上来。抓教师队伍建设,尤其要强调和培养教师的爱心。刘希平厅长指出,今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总目标,更增加了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现实意义。强省必须强教,浙江实现现代化,必须首先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要求各地重点研究实践问题、行动问题,即研究干什么、怎么干,通过研究实践问题——干什么、怎么干,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现代化的认识和行动自觉,要用好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这一载体和抓手,扎扎实实推进我省的教育现代化,为如期实现《纲要》提出各项目标而努力。

      读书会后,各地都以不同的形式召开了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会,进一步统一各县(市、区)的思想,形成了一个宣传、发动的高潮。

(二)以评促建,重在过程

       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重在过程。我们在设计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方案时,就十分重视评估前的创建过程。评估认定是为了促进创建工作,是对创建过程的肯定,所以在评估方案中明确提出“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要重在过程、重在政府行为到位”。

       在评估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在总结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差距,理清思路,科学制定创建工作路线图,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各地要建立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在今年11月30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上报,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年度实施情况。

      为了强化创建工作过程,我省建立了两项制度和一个平台,一是建立创建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按计划完成创建工作;二是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督导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平台,通过召开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和浙江教育报、浙江教育督导网等平台,宣传各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互相学习借鉴,形成良好的氛围。

(三)深入调研,加强指导

       出台评估方案后,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宣传《纲要》精神,了解各地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解读教育现代化县评估操作标准,帮助各地分析差距,共同研究创建目标和工作措施,推进各地创建工作。今后几年,我们将重点围绕各县(市、区)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开展调研,进行指导。

       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是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纲要》的重要平台。创建和评估工作还刚刚开始,我们将不断探索、努力实践,充分用好评估这一手段,扎实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为实现《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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