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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难攻坚 统筹规划——浙江省积极推进中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

发布日期: 2013/07/27      浏览次数: 118  


      摘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浙江中等职业教育近年来发展迅速,成效显著。进入新阶段,要求职业教育瞄准现代化目标,走内涵发展之路,专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浙江省以设区市为单位,坚持与服务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与学校布局优化有机结合,与内涵建设有机结合,与跨区域招生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同时,开展专业结构调整动态分析,加大政策引导和财政经费扶持力度,加强考核与督查,从政策和体制机制上保障专业结构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近年来,浙江省把职业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以现代化建设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突出专业优化,加强区域统筹,稳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有省级以上重点中职校172所,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267个,70%以上学生在重点中职学校就读。一批品牌职业学校逐步形成,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办学效益明显提高,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内涵发展道路。

 

一、专业结构调整实施背景

      2006年,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以助学奖学、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校企合作和提升劳动力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两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全省上下紧紧围绕“进口畅、出口旺、技能强、用得上”的各个关键环节,加大投入,锐意改革,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稳定在一个较高水平,中职教育基础能力明显提升,优质职教资源覆盖面持续扩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服务型的大职教体系初步形成。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的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基础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专业结构和学校布局仍不够合理,部分中职学校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技术积累不足;少数学校盲目设置专业,专业水平较低,专业与产业、就业匹配度还不够高;部分地区中职学校数量过多,规模偏小,存在着突出的同质化现象,相互间争教师、争生源等问题,办学效益较低。

      通过专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和质量,推动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2009年,我们对全省中职学校及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专题调研。经过一年多的深入研究,2010年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又召开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视频会议,就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行动,结合编制地方和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制订本地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五年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并采取各项措施,加快专业调整,加强内涵建设,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在全省各地有序展开。

 

二、专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做法

(一)各设区市切实承担起了统筹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能

      我省开展中职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以来,各设区市较好地承担起了统筹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设置的职能,切实加强了对县(市、区)及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统筹与指导。在各设区市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各地均把专业结构调整工作作为今后五年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重点研究和部署,同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分年度计划。各县(市、区)专业统筹规划意识大大增强,科学确定主体专业目录,自觉主动地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

(二)大力扶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相关的专业

      各地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扶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相关的专业,重点发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的专业,积极拓展新能源、新材料等与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专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专业,调整市场需求过剩的专业。自专业结构调整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停止招生并予以撤销的专业点有293个,占总专业布点数的13.2%。全省绝大多数设区市做到了已有3所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不再新批准设置。

(三)强化主体专业建设

      我省提出,一般中职学校应培育1~2个主体专业,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应培育2~3个主体专业,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应培育3~4个主体专业,并逐步培育形成1~2个专业集群。在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地中职学校结合当地经济产业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实际,逐步确定了学校的主体专业,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2011年,全省中职学校共设置主体专业点700个,校均为1.83个,主体专业点占专业布点总数的比例达到31.5%。在主体专业布点中,先进制造业专业点321个,现代服务业专业点356个,现代农业专业点23个,分别占主体专业布点总数的45.9%、50.8%和3.3%。同时,全省所有县(市、区)做到了同一县(市、区)域内职业学校新设主体专业不重复设置。

(四)加强新专业审核管理

      我省规定,全省各地要以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严格审核新设专业。对连续两年招生不足计划70%的专业,不得再批准设置。自2010年专业结构调整文件发布以来,各地普遍加强了对新设专业的审批管理。杭州、嘉兴、绍兴等设区市教育局专门发文公布当年中职学校新设专业目录,并规定除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外,其它学校不得擅自新设专业。湖州、丽水等地规定,凡学校开设新专业必须报送专业设置申报表、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专业教学方案(计划)及主干课程设置方案和有关专家论证报告等材料,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能开设;未批准的专业,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以来,全省没有发生违反我厅文件规定、擅自开办新设专业的情况。

 

三、专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保障

(一)开展专业结构调整状态分析

      为进一步督促各设区市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确保按计划完成专业结构调整任务,2011年11月,我厅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状态分析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专业结构调整状态分析工作,注重调整与内涵建设相结合,加大主体专业建设力度,并每年年底提交设区市年度专业结构调整状态分析报告。同时加强省级评查,评查结果作为“十二五”期间《省财政补助与市县职业教育发展挂钩办法》和《省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实施依据。认真调研各地调整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稳步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

       认真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学校和专业设置管理,规范专业招生行为,积极引导小规模职业学校和民办职业学校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促进中职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加强与省人力社保厅等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技工学校统一纳入当地中职教育整体发展规划,同步开展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加强省级层面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表彰各地在推进专业结构调整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为其它地区开展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对调整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加强督查指导,帮助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有效意见建议,督促该地区加快专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项目引导

       坚持将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纳入市县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省财政与市县职业教育发展挂钩考核的范围,加强各地中职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在实施省财政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和申报国家中职示范校、中央财政支持中职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过程中,优先支持符合专业结构调整要求、成效明显的地区、学校及专业,引导各地加快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工作。以省级骨干专业、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建设和中央、省级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支持职业学校主体专业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学校办学实力和专业建设水平。

(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为了深入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各地加大了专项投入,出台有力扶持政策。如宁波市为提高布局调整的效益,专门设立宁波市中职专业结构调整扶持资金,在2011年职教统筹经费中安排专项扶持基金1500万元,支持下辖8个县(市、区)(不包括市本级)专业结构调整;设立奖励基金,对特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学校奖励经费350万元,用于做强做精特色专业。同时,市教育局结合省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进行年度考核,并作为有关职业教育建设项目评审时的参考依据。丽水市市本级财政每年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800万元,用于开展专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奖励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职业学校,扶持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社会急需的新兴专业和符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特色专业。“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每年投入2.3亿元,设立省级职教重点项目和职业教育绩效考核奖励制度,通过资金投入导向,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专业结构调整,做强做特做精专业,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水平。

 

四、专业结构调整取得的成效

(一)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程度提高

       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是“十二五”期间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为此,各地都把区域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作为制定专业结构调整规划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进行科学、细致的剖析。在此基础上,明确当地中等职业教育的重点发展专业,并结合各职业学校的办学基础和发展定位,确定学校主体专业、特色专业与新兴专业,使学校开设的专业有了产业发展的依据。

      一是主体专业与地方支柱产业相匹配。每个设区市都认真研究分析地方支柱产业的发展,并据此开设了相关的主体专业。如湖州市针对其支柱产业装备制造业、特色纺织业、生物医药业设置了数控技术应用、电子电工、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精细化工等主体专业,并采取多项措施要求各校做精做强。绍兴市针对其支柱产业建筑业、纺织业与机械电子产业开设了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造价、染整技术、纺织技术与营销、机电技术应用等主体专业。

      二是特色专业与地方特色产业相匹配。温州市针对鞋服产业这一特色产业,开设了鞋革制品造型设计、皮革工艺等特色专业。绍兴市围绕食品饮料(黄酒等)特色产业,开设了酿酒技术专业。东阳市围绕木雕产业,开设了工艺木雕特色专业;浦江县为了适应水晶制造产业发展,开设了水晶工艺设计与水晶机械制造特色专业。

     三是新兴专业与地方新兴产业相匹配。围绕我省生物、新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新材料、核电等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地努力创造条件设置新兴专业。比如,金华市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嘉兴市的光机电、LED技术、太阳能技术利用、楼宇智能化等专业;湖州市的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专业。这些专业的设置为当地区域经济培养出一批产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与此同时,大力压缩招生困难、就业不畅的有关专业,加快调整转型步伐。

(二)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

      为了进一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我省在《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还提出了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通过迁建、调整、整合、挂靠、撤并、停办、扶持等积极有效措施,推进职业教育的差异化发展,形成一批综合性学校和专门化学校,全面优化职业教育的布局和专业结构。

       宁波市通过立项迁建学校、资金扶持等手段,促进学校布局与专业结构的调整,继续打响专业特色化学校的品牌。2011年该市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并在已建10所市级特色专业学校的基础上,又新建了2所市级特色专业学校,宁波外事学校建为商务外语专业特色学校,东钱湖旅游学校建为旅游服务与管理特色专业学校。同时,2011年还立项了3个学校布局调整的项目。嘉兴市通过调整、联合、挂靠、撤并、停办、扶持等方式,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促使学校形成规模效益。2011年校均规模达到2500人以上,全市各类招收全日制学生的职业学校从31所减少到24所。温州市大力推进学校整合工作,逐步改变了中职学校小而散、竞争实力不强的现状。学校总数已从90多所减少到60多所,下一步还将压缩学校数量。

       其它设区市也都迈开了学校布局与专业结构双调整的步伐。台州温岭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紧扣当地主导产业,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改造普通专业,淘汰落后专业,将原11所中职学校的69个专业调整为4所学校29个专业,并做到与学校整合同步实施。金华市2011年撤并5所学校,武义、磐安、浦江等县市已各整合成1所职教中心,并成功完成了浙江贸易学校与金华商业学校的合并工作。绍兴嵊州市从今年起停止了5所小规模职业学校的招生;衢州市的衢州振华工贸学校和衢州阳光职业学校、巨化技校和成功职校均已实施资源重组。义乌市将辖区内5所职业学校整合成3所职业学校,学校之间专业设置不再重复。目前,全省中职学校数已从2004年的602所减少到目前的450所。

(三)专业内涵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专业结构调整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推进专业现代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提高专业建设内涵,“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专业建设的重点放在主体专业、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的建设上,通过重点专业的建设,来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质量的整体提升。各设区市也围绕这一重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职业教育实际,采取积极措施,推进专业的内涵发展。

       一是实施了品牌战略。宁波市启动了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重点发展专业建设计划,计划从2011年到2013年,建设30个市级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2012年到2015年,建设20个重点发展专业。其他一些市县也通过市级品牌专业、骨干专业、示范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二是深化了校企合作。金华市以深化校企合作为抓手,推进专业建设。2010年前对应“一基地、两中心和五大产业区”为主体的八大优势产业集群建立了五大职教集团,同时市政府还正式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湖州市从2012年起,从各校主体专业中启动现代学徒制湖州模式试点工作,把中职学生为期一年的实习期分为新学徒制管理和顶岗实习两个阶段,制定专业岗位链和各岗位技能考核标准。按照“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的路径来培养技能型人才,建立具有湖州特色的新学徒制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的结构与水平是关系专业建设质量的关键因素。2011年度,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等很多设区市在做强主体专业时,重点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上做文章。采取了引进、提升、培训、专业竞赛等方式,使主体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据统计,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三市主体专业课教师数分别占所有专业课教师数的62.9%、71.4%和64.8%,主体专业课“双师型”素质教师数分别占所有专业“双师型”素质教师总数的64.1%、67.4%和72.1%。

       四是推进了实训基地等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各地积极贯彻实施《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现代化建设工程,促进学校全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衢州市率先于2011年启动实施“衢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顺利完成了2011年度市级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遴选工作,市财政拿出500余万元对项目实施了奖补。绍兴市将职业教育奖励经费与专业调整挂钩,规定从2010年起,市一级和申报省一级的专业、实训基地等所有项目的奖励经费,只用于按设区市专业结构调整方案中已经调整到位的专业。

(四)设区市为单位跨区域招生迈出步伐

      立足中职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实现招生区域统筹,是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有力推手,是中职学校加强特色培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途径。允许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主体专业、省级示范专业以及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部分相关专业在设区市范围内跨县域招生,是我省深入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在确定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等七个设区市为跨区域招生试点单位后,我厅积极组织动员和部署,在2011年2月“贯彻落实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会”和4月“全省中职校长学习会”上,对以设区市为单位中职学校跨区域招生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和规范中职学校在设区市范围内实行跨区域招生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引导中职学校以区域经济为依托,打破生源区域壁垒,实现生源有序流动,优化职教资源。2011年3月,我厅制定了《开展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中职学校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线路图。5月,及时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对以设区市为单位中职学校跨区域招生工作提出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任务书并抓紧组织实施,非试点地区也要结合中职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探索中职学校跨区域统筹招生。经过广泛宣传发动,2011年全省7个试点设区市实际完成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招生17546人,占实际招生总数的12.2%。
来源:浙江教育在线发布时间: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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