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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班风波

发布日期: 2014/07/16      浏览次数: 41  


 

 调班风波

案例陈述

新学期刚开始,某学校就接到上级通知,今年重点中学将提前单独招生。只剩下三个多月就要考试了,怎么办?张校长立刻召开校务委员会,征求大家的意见。会上虽然有不同意见,但考虑到升学成绩将影响学校的声誉和今后的生源,必须采取措施以保证尖子生能考上重点中学。因此张校长作出决定:将现有六个班级分为四个平行普通班和两个重点班,并调整教师配置,加强重点班教学。

消息传出后,顿时在校园里引起了议论,不断有老师、家长找学校领导反映意见。有人认为这样做会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挫伤大部分师生的积极性,反而不利于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有人认为,这样做虽然有一些不妥之处,但是作为一种应急措施,可以保证尖子生能顺利升入重点中学,维护学校的声誉。

张校长没想到这一决策会引起这么大的波澜。为慎重起见,在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决定由全体教师民主投票表决。结果20%赞成,50%反对,余下的弃权。面对这一结果,张校长立即决定:维持原状。但是他要求教师必须照顾尖子生,要求组织一批优秀教师为尖子生另编一套练习,让有能力的学生选做,他还为尖子生和差生分别指定了辅导教师。

风波虽然平息了,但一些风言风语却不时飘入校长耳中。有人说:两天之内,出尔反尔,连续改变决定会降低校长威信。张校长听后,只是笑着说:个人威信不算什么,关键是把工作做好。工作做不好,哪来威信呢?’

案例思考

1.校长划分重点班这一做法合适吗?为什么?

2.请就整个事情的过程进行评价。

3.你觉得这个问题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决策合适吗?为什么?

4.请结合相关教育理论与政策,对重点班现象进行分析。

5.如果你是校长,你将采取什么措施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

案例分析

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在现实中,重点班的问题依然十分普遍,许多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钻政策空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复杂,有学校的原因,更有政府和社会的原因。

我国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目的是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通过层层选拔尖子生,为国家建设培养和输送人才,这是由当时社会的发展特点决定的。改革开放以后,基础教育延续了这种做法,各级政府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把公立学校和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在教育经费、生源、师资等方面向重点学校、重点班倾斜。目前,我国已经进入教育大众化、普及化阶段,国家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重点班的做法已经不适应我国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现实,但是重点班制度却难以取消。叫停重点班非一日之功,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校评价制度改革滞后。虽然国家出台了法律禁止学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是对学校的评价制度并没有相应地转变,地方政府对校长和学校的绩效考核与升学率、重点率挂钩,人为地制造和扩大公办学校之间的差距。

第二,学生和家长依学校的升学率来选择学校。他们是关注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外部顾客,家长对学校教学的需求和期望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指向升学率,重点班成为学校、家长、学生普遍认可的一个亮点。

第三,对于重点班,不少专家、学者、教师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设置重点班违反了人权,义务教育是基本人权,学校用公共资源办重点班的做法违反了平等原则,使青少年过早进入恶性升学竞争中。也有人认为这两个层次的划分,是出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的考虑,希望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采取重点和非重点分层才能体现因材施教和教育均衡的思想。

但是,从总体上看,设立重点班是一种弊大于利的做法。分重点和非重点班后,学校往往集中优师到重点班,并对重点班进行强化管理。至于非重点班,正像有的学生戏称的,是平民班。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分重点和非重点班,无形中给学生一个心理上的暗示:你是一个好学生,他是一个笨学生。在这种心理暗示的作用下,重点班的学生也许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非重点班的学生就可能越来越落后。这种做法违背了素质教育让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根本要义,也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

第二,设立重点班,使公共优质教育成为少数人的专利,促使教育腐败升级和教育乱收费抬头。

第三,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重点班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受教育群体发展的不均衡。大部分教育群体无缘享有均等的教育机会,他们在师资力量、教育管理、经费投入、成功机会等方面和重点班存在极大差距。

第四,影响教师的专业发展。重点班不仅分化了学生,也分化了教师,造成教师中的等级制。这不仅影响教师的专业发展,而且影响教师的人际关系、团队精神和教师的整体发展。

第五,影响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认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缺一不可。家长和社会又是学校最重要的外部顾客,他们对学校的价值判断影响到学校教学的发展。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平等的教育,是为每一个学生的长远发展和终身学习打基础的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而不是精英教育、选择教育,更不是淘汰、筛选教育。义务教育应积极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保障并努力实现每个学生的充分发展。毋庸置疑,设重点和非重点班,在为一些所谓好学生制造更优越的教育环境的同时,也制造了等级和歧视。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和教育公平的今天,这种做法万万不可取。

在案例中,校长试图通过个人影响力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从法律角度看也是不允许的。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当严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当然,为防止一些学校变相地或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再分重点和非重点班,教育部门还需要认真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作为一校之长,应该认识到自己是受托于国家来管理学校的,并且受到政策、资源的限制,因而他们需要在上级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任何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违背的管理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再说,学校良好的声誉和教学质量也不是仅靠升学率就可以保证的,校长不应该把学校的所有力量都集中于对升学率的追求上。忽视资源和过程将是十分有害的,不能把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衡量教学的唯一指标。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无论是校长还是社会公众都应该转变观念,遵循科学发展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和全面发展,让更多的学生能够有一个公平的环境,使他们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保证学校的良性发展和良好声誉。

当然,如果把重点班问题的责任都推到学校身上是不公平的。教育优质资源的有限与公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政府政策的不一致以及政策执行的不一致是导致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

关于这一问题是否可用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决策,要看你怎样界定这个问题的性质。如果把分班简单看成是学校自身的问题,民主决策就不是必需的。如果把这个问题看成是与学生、学生家庭、相关教师有关的事情,那它就是一个民主问题,民主决策就是必需的。但是如果采用民主决策,案例中民主的范围就存在问题,至少应该有家长、学生和相关教师参与投票。当然,投票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还可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事实上,投票本身没什么错,作为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决策认可程度的手段是值得提倡的。但是投票结果是否应该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则要视问题的性质来定。如果是民主范围内的事务,投票结果应该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如果是非民主范围内的事务,投票结果只能作为决策的参考。

(来源:程凤春 主编:《学校管理的50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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