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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补贴费该发吗?

发布日期: 2014/07/24      浏览次数: 52  


 

这笔补贴费该发吗?

在学校行政会议上,总务处提出一项关于财产管理的新制度,规定;凡是担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器材管理和广播室管理的老师,每学期发放补贴200元整。该不该发这笔补贴费?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总务处提出,担任这些专用教室管理的老师工作量很大,每次借用器材很费时,用这样的方法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器材的管理。

校长认为,只要能减少器材的损耗度,发放适当的补贴也是应该的。

教务处认为,在安排工作量的时候,已经考虑到关于这些专用教室(器材)的管理属于其工作量的一部分,语文(班主任)13节课,数学(两班)12节课,音体美专职教师15节课,图书管理员一半工作量,其他单班语文或数学14节课。所以那是属分内事,不需要再发放补贴。

分管德育(含音体美赛事)的副校长认为,其实这些补贴费作为对器材管理得好的老师来说,也是一种奖励。因为不好好管理,器材随意乱借、不加回收和整理,那么,损失的远远大于这200元的补贴费。特别是广播室,都是价格高昂的音像设备,绝不能等闲视之。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提出,作为任课老师理所应当担当起管理器材的任务,否则他就无法去上课。既然是职责范围之事,怎么还要奖励?再说其他语数学科的教师,批改作业的工作量更大。如果按照以前工作量计算方法,音体美等课折合0.8节计算,语数学科(高年级)1.1节或1.2节计算,谁重谁轻?这不光给教务处带来计算工作量的麻烦,而且作为一个教师,即使在工作量上多了—点,那么真的是都不再要有奉献精神了吗?

最后,校长发话了:既然已经作为工作量给予考虑,那么就不再发放补贴。总务处应该把财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首先应该在学期初清查财产并作登记,到学期末再对照复查验收。除报损之外,其余不能少,否则应由器材管理老师作出解释。

总务处为什么要提出这项举措,是否有过其他老师的呼声,到底该不该发放这笔补贴?教务处就工作量与补贴的问题,最后进行了调查。

音乐、美术老师觉得器材管理的工作量并不是很大,有没有这点补贴也是无所谓的。

体育教研组长认为,体育课、科学课的器材管理是很累的。就拿体育课来说,每天一至六年级都有可能要用到器材,真的拿本本子记—记外借多少,然后再回收查验,这是很麻烦的。现在主要靠的是教师自觉,就是让他们自己从器材室领走以后,自己主动去归还。但是,有时候,器材不归还的也有,操场上丢着的也有。说真的,这200元的补贴不是很好拿的,那是很烫手的!

一位班主任老师的看法是:可以给科学、体育器材室管理的老师适当有些补贴,因为一个器材室的东西要供给三个体育(科学)老师共用,这样确实给工作带来一些麻烦;再说学校给班主处发放了补贴,那么也有必要给予科学、体育等学科的老师一定的补贴;而其他学科的器材,一般都在他们自己的专用教室,都是在工作量之内的,也就没有这个必要了。

最后,教务处认为,主要是现在没有按照新的财产管理制度实施管理,器材管理的老师也没有开展“有借有还有报损”的财产登记与查验工作,所以适当补贴这个话题暂时也就无法再提了。此事告—段落。

问题与思考

1.您认为器材管理补贴费该不该发?为什么?

2.现代学校的管理中是否都应该把教师的工作量化?如果要量化,那么该如何定标准呢?

案例教学参考

如何对学校的各类器材进行科学管理,如何认定器材管理老师的工作量,在很多学校可以说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像案例中的学校这样在没有开始实施相关的财产登记发放与领取工作的情况下,要对器材管理的老师发放补贴是不妥帖的。

一般来说,音体美学科教师相对于语数学科教师,工作量终归还是比较轻的。学校尽管已经取消早日修,但是语数学科的老师一早总要去教室整理学生的回家作业,还有对于差生的辅导,费时费力,其至有的老师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和放学后时间,给学生补课,这都是其他学科不存在的事。即使音体美等学科参加大型比赛活动时的集中训练,学校都已经发放了补贴,因此对于器材的管理,已经作为工作量给予考虑,那么暂时不发补贴也是说得过去的。

关于财产的登记验收工作,总务处应该按照相关的制度开始实施,这样学校财产管理也会更加规范了。如果真的给其他老师感觉体育、科学老师忙碌了,那么作为人本化的管理,还是应该发放补贴的。

学校在相关教学工作分工时,采用模糊分工的方法,还是比较合理的。因为教学工作实在太复杂,越是精确就越不精确,越是科学会越不科学。

(来源:周俊主编,《学校管理案例教程》,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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