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在谁
杭州《都市快报》2()03年11月11日6版“最啼笑皆非”栏目,刊登一则新闻——《给你30块,帮我参加家长会!》:
昨晚6点,丁先生路过龙翔桥学士路口,一个十七八岁的男生边上站着两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三十块、家长会……工先生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有点奇怪,就走上前去,把男生叫到一边问情况。
男生穿着绿色相间的校服,看上去很文气、蛮老实。他自称是杭州某职业学校高一学生,“明天学校要开家长会,讲期中考试的情况,我刚上新学校,什么情况都不熟、不适应,期中考试考砸了,我爸妈管我管得很凶,我不敢叫他们去,就想……就想请人冒充我爸去,去开家长会。”
丁先生苦口婆心,劝男生和父母多沟通。“我怕爸妈打我,不敢说。”“你把家里电话告诉我,我打电话给你父母好好谈谈。”
没想到,丁先生此言一出,学生立马低着头往公园方向跑走了。“看得出,他很沮丧。”
“我知道,现在很多学校,家长会把学生考试的具体情况都要在学校广播里播的,这样,考得不好的学生心理压力很大,老师可以家访嘛,给学生留点面子。”丁先生现在既内疚又懊悔,“我当时就该答应他的,这样就有机会跟他老师好好谈谈。”
“不知道这个男生是不是换个地方请人开家长会去了?”丁先生很是担心。
看到这则新闻时,同办公室有几个人在场,他们感到“最啼笑皆非”之文,确有可笑之处。于是有了如下的感慨:
甲:该生家长挺有钱的。该生也善于把钱用在刀刃上,用三十元,即可买来不受皮肉之苦了。该生算是聪明的。
乙:下次怎么办?若成绩进步了,自己家长来开家长会,不是暴露了前次的马脚吗?若成绩还是不提高,三年中得找几个顶替家长呢?该生不算聪明。
丙:现在学生“啼笑皆非”之事多了,有花钱找同学替代值日扫地的,有出钱找同学替代完成作业的,又有了出钱找人替代家长开家长会的。
听了几位的议论之后,笔者也为该新闻所述之事陷人沉思……
出现这种事情,责任在谁呢?
责任在学生吗?该生完全理解父母的苦心,学校的苦心,他是出于无奈呀,无奈才出此策。不能怪学生呀。
责任在学校吗?衡量—个学校培养的学生,虽然要看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但社会最能接受的、最过硬的还是考试成绩,是分数。加上我们现在衡量学生能力的办法也是考试嘛,能力也能用分数来衡量。当今,培养和选拔高素质人才的标准也还是考试,还是分数嘛。能说考试成绩很差的人是低素质的人吗?学校能不把学生的考试情况告诉家长吗?
责任在父母吗?中国整体人口之多与家庭子女之少的矛盾,特别是当前就业非常困难,使父母对子女抱一线希望的,就是能考得出人头地的分数,进入高—级学校,在校能考出好的分数,学到实际本能,或许能够找一份理想的、合适的工作。父母能不对子女施加学习或者说分数的压力吗?
当今社会,在校读书分数有多重要呀。中考、高考有考上考不上之分,有考高考低之分。中考进各层次的高中都有不同的分数线,分数不够,还有择校分数(既出钱,又要分)。高考有重点、非重点之分,有公办、民办之分,还有本科、专科之分。分数高,则可少交费,还有奖学金;分数低,既要多出钱,又要不及格补考又要交费。
当今杜会,学生学校毕业走向社会,分数的重要性仍不减在校时。招工、分工种要考试,要分数;提干轮岗要考试,要分数;进公务员要考试,要分数;继续进修学分要考试,要分数;评职要考试,要分数……
可谓数不胜数。
分数考试如此重要,能不让学生、父母、学校等多方高度重视吗?高素质纳人才应具有高水平的考试能力呀!一般的人才也应具有一定的考试能力呀!
沉思之余,笔者依然茫然,责任在谁呢?
问题与思考
1.你如何看待“最啼笑皆非”之新闻?
2.在当前教育形势下,开家长会不报学生成绩可以吗?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应如何调动?
3.出现该新闻中的情况,责任在谁呢?
案例教学参考
案例揭示了当前中小学家长会的误区和低效。北京育英学校中学部曾对328名不同年级的学生做过一次问卷调奋,结果显示:36.3%的学生听说开家长会就心情紧张,感觉压力大;11.3%的学生不愿家长参加家长会。而且,答卷告诉我们,家长会开过后11%的学生与老师关系紧张,20.1%的学生与家长关系紧张,30.5%的学生在家长会后会受到严厉批评并被限制活动。有的学生表示希望“尽量少开”、“最好永远不开家长会”……
开家长会的目的,不只是让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成绩,更重要的是从学校和教师那里了解并掌握孩子的心理变化过程,使家长真正走进孩子的心灵,成为孩子的知心长辈和朋友,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最终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家长会要改变以学校、老师为主的说教式、告状式的传统形式,以家长和学生为主角,加强交流与沟通。家长会的形式要活泼、充实、生动,通过参观、讨论等形式,营造和谐、友好、轻松的氛围,构筑交流的平台。好的家长会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以60一100分钟为宜。
2.要有主题,内容不宜过多。
3.老师讲话要精练,不要拖泥带水。
4.要与家长互动,不要老师自己唱“独角戏”。与家长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达到家校共育的目的。
5.必要时可让学生参与。
(来源:周俊主编,《学校管理案例教程》,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