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店”
案例简介
程校长聘任教师时,聘任妻子孔老师为数学教研组组长,于是指责横飞:“当了校长就以权营私,把妻子从外校聘来。”“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校长在我们学校开‘夫卖店’。”教育局长也严告程校长“这是不允许的。这不是在织关系网吗?”
程校长力排众议,公开申辩:
第一,在定编范围内,聘任谁是我的法定权力,请不要过多干涉。
第二,校长搞好工作,是要靠良好的人际关系,如果我手下没有一批拥护者,这个学校怎么指挥?
第三,关健在于我们的这批人,包括我的妻子在内,是以此结伙抱团营私,还是团结大伙一同把学校搞好?关于这点,请大家拭目以待。
第四,聘任教师标准有二:工作的实际需要与被聘者本人的素质,符合这两条的,是我的亲人,我该聘;与我有私怨的,我也该聘。
最后,上级既已规定我应承担的职权以及考核标准,应该是我管理活动的保证和最后裁判的依据。请容我去实践,让实践来回答。
(来源:学校管理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