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体制问题”引论
陈桂生
摘 要:我国现行中小学学校管理体制,是带有“一长制”属性的“校长责任制”,而在实际运作中,既未充分发挥“一长制”潜在的管理效率,又不免带有“一长制”的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对学校管理体制的历史的比较的研究,揭示了有关学校管理体制的各种不同的选择,并分析了我国现行学校管理体制的特殊背景,供思考学校管理体制问题和就此进行调查研究的参考。
关键词:学校管理体制;校长负责制;功能制学校管理;责任制学校管理;学校法人;学校董事会;校长、教师的社会身份
总结:1、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权力的下放与学校自主管理权力的获得,最初产生于从“功能制学校管理”到“责任制学校管理”的转变。
2、在从“功能制”管理转为.‘责任制”管理以后,为使学校的“责任制”管理有别于公司、企业的责任制管理,防止学校管理偏离教学中心以至官僚化,一般规定,在设置学校董事会的情况下,学校董事会无权干预学校教学事务;同时,认定校长首先是教师,并且还该是“教育者”。
3、在设置学校董事会的情况下,学校董事会与校长同为学校管理权力的主体,他们之间的管理权限如何划分?
4、学校行政管理的经验形式有: 一长制的校长负责制、以校长为首的教职员全员参与学校管理的制度、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5、我国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学校管理体制演变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共产党在学校中的基层组织与校长之间管理权力的划分,即通常所谓“党政关系”。
(2)学校内部存在的许多政党基层组织、社团组织及群众组织等都自成系统,学校行政原则上无权干涉这些组织的活动,而这些非行政组织同样无权干涉学校行政事务。
(3)我国教师至今仍与校长同属“干部编制”,未来的中国教师到底属于什么身份,在学校管理中成为什么角色,恐怕也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4)学校像其他事业单位及企业一样,承担过多的非本职、非本专业的社会职能,成为一个职能多元化的“小而全”的社会。
出处:《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年3月第21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