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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中外比较研究

发布日期: 2014/06/25      浏览次数: 49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中外比较研究

邱兴

摘 要:世界各国的家长在参与学校管理上呈现出不同的态势。本文将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和我国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决策、经营、权利保障和政策影响领域的工作情况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我国的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家校合作;家校关系;家长教育权;现代学校制度

总结:1、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指的是家长通过法定的机构、途径,在学校管理事务中享有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或对学校政策、学校工作发生影响的活动过程。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主要通过参与学校管理的决策、经营、权利保障和政策等途径。

2、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决策领域属于爱泼斯坦(Epstein, J. L.)归纳出的家长与社区参与学校事务的六个方面中的一个。它是家长深入介入学校管理的表征,主要包括人事、财经、课程设置及内容、工作评价、改革计划认可、政策制定等工作。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和中国六国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领域的情况来看,前三国的家长无论从法规上,还是实践中,都成为了学校管理的决策者之一,在学校重大事项上有参与决策权。而在后三国中,没有一个国家的家长进入了学校管理决策组织,但以色列的家长能够参与校本课程的决策。

3、学校管理的经营领域指涉及学校日常维护、运行和发展的后勤保障领域的各项工作,如保证学校卫生、校产经营和维护、福利待遇及师生食宿、募捐或资助学校活动、宣传学校等。与澳大利亚的家长相比,美国、英国、以色列和日本的家长主要参与了募捐或资助学校活动和宣传学校的活动,而没有参与其他三项经营工作。我国的家长在学校经营领域的参与很少。

4、家长参与政策影响工作包括家长个体、组织对学校内部、地区、国家教育政策的影响,如向学校提出建议、影响地方教育政策、影响国家教育政策和改善地区教育环境在除我国之外的五个国家中,都成立了学校、地区、全国家长组织,并形成了统一的组织网络。 (道路、公害、游乐场)等方面。

5、家长在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子女和其他学生的教育权利,而且还要保障教师的权益,其主要工作包括家长在学校范围内确保教育机会均等、人权(如健康和安全等)、维护教师权利、某些课程选择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的家长组织不仅在学校范围内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各种权益,而且也维护和保障家长及学生在某些课程选择上的权利,同时,也介入了教师权利的维护。以色列的家长在维护子女教育权、人权方面享有明

确的权力。日本的家长组织在维护子女教育权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家长习惯上是以个体的形式维护子女的教育权和人权,通过家长组织参与子女权益维护与保障的局面还未形成;在课程选择方面,我国的家长几乎没有享有权利。

6、通过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以及中国的家长组织参与学校管理现状的比较可知: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和中国六国中,前三国的中小生家长依照各自国家的教育法规参与到了学校管理中的各个领域;而在后三国中,除了以色列的学生家长介入了学校管理的某些领域之外,日本和中国的学生家长在学校管理方面基本上都没有实质性的参与。

出处:《外国中小学教育》2006年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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