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校长遴选制度的缺陷分析
陈宝金
摘 要:着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对中小学校长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长遴选制度的创新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教育课题。进行遴选制度创新首先必须把握既有遴选制度的缺陷。中小学校长遴选制度相对于其他领域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具有明显的滞后性;重培训轻遴选,难以形成校长遴选的竞争激励机制,不利于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化发展,不能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要求,无法保障实体规定的充分实施。
关键词:中小学校长;遴选制度;缺陷
总结:1、中小学校长遴选制度相对于其他领域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但近几年来整体趋势表现出明显的民主化和法治化特征。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得到印证:(1)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完善;(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创新;(3)村民委员会主任选拔任用制度发生根本性改变。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中小学校长采取的政策重在加强培训和培训指导,强调任职后的角色建设,而作为校长管理制度基础的遴选制度建设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重培训轻遴选,造成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建设失衡。
3、我国中小学校长遴选制度本身存在着许多的不足:(1)校长产生方式以委任制为主,难以形成校长遴选的竞争激励机制;(2)校长候选人资格受制于行政级别,不利于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化发展;(3)校长遴选标准偏低,不能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要求;(4)缺乏校长遴选程序,导致实体规定难以充分实施。
出处:《教育探索》2004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