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地理解教师专业自主权
吴小贻
摘要: 完整地理解教师专业自主权, 是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基点的前提下展开的对什么是教师专业自主权的理性思索。整合学理、法理、实践等不同层面的认识, 才能完整地理解什么是教师专业自主权。教师专业自主权是基于自由的自主性、指向责任的义务性及立足实践的发展性的有机整合。
关键词: 完整; 教师; 专业; 专业自主权
总结:
一、学理层面的思索: 教师专业自主权的自由性
建立在学理层面意义上的教师专业自主权, 强调的是教师作为主体对教育教学活动拥有的自由、自主的权利, 表现在具体的行为上就是: 教师摆脱环境和利用环境的外在自主及教师达到对自己内心世界支配的内在自主, 学理层面的教师专业自主权凸现的是自由性特征。
二、法理层面的思索: 教师专业自主权的义务性
教师专业自主权必然要体现出如上特征, 即是说, 法理层面的教师专业自主权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和权利的公益性特征, 是责、权、利的统一, 尤其凸显出义务性特征。
三、实践层面的思索: 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发展性
基于以上不同层面的分析, 可以看出教师专业自主权涵义的多面性特征, 整合以上学理、法理及实践三个层面的认识, 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教师专业自主权的要义包括: 自由性( 基于学理层面的思考) ; 义务性( 基于法理层面的思考) ; 发展性( 基于实践层面的思考) 。教师专业自主权应该是基于自由的自主性、指向责任的义务性及立足实践的发展性的有机整合。概言之, 教师专业自主权就是指教师作为主体, 在遵循社会、教育规范及教育规律的前提下, 自由地选择教育行为, 并不断的追求自我超越境界的教育自主的权利。
出处:《当代教育科学》2006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