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的任用与培训机制的思考
曾晶
摘要:本文阐述了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的选拔、评估、奖惩和培训等机制,分析当前我国中小学校长任用和培训机制上存在的不足,强调培训应以校长为主体,实现教育的软着陆。
关键词:中小学校长;任用机制;培训;中外比较
总结:1、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注重“专业出身”,但没有类似于我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的规定,层级和资历是升迁的前置条件。在选拔制度上,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强调公平,通常成立选聘委员会行使考核权,成员组成各州略有不同。
2、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培训没有专门的制度规定,但校长往往终身在学习;没有指定的承办机构,但官方与民间的各种专业支持体系活跃地存在,也有着严密的评价与奖惩制度。
3、根据澳大利亚,对比我国中小学校长的任用和培训,不禁做出如下反思:(1)校长应当是对学校负责而非仅仅对上级负责,他需要协调的对外关系中最重要的就是对社区的关系而非对上级行政部门的关系;(2)校长专业化的知识基础应由实践性知识构成,实践者更多地通过反思实践成为新知识的生产者;(3)应当增强我国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培训目标具体化、培训模式开放化和培训力量多元化。
出处:《中小学教师培训》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