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择校” 治理的法律困境与出路
———教育法学视野下的反思
李方
摘要: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已然成为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尤其是“择校”现象引发的诸如以权“择校”、以钱“择校”及“择校”高收费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教育的无偿性、公平性等原则。这里主要从教育法学的视角,阐释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择校”产生的权利基础及法律冲突,力图通过教育法律制度的完善,探寻解决问题的思路,缓解日趋严重的“择校” 问题, 以期维护教育公平,推动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义务教育;“择校”现象;法律冲突
总结:1、择校” 现象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它不仅反映了人们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渴望,而且也反映了我国短缺的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与不合理。
2、把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之中。尤其是要加强学校录取工作中的监督,对于学校录取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严厉惩处。同时,赋予家长参与权,以监督和选择促教育质量,减少教育“寻租”现象。
出处:长江师范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