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共性:高等教育治理的主要价值诉求
许杰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高等教育公共性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衰退。治理理论作为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超越和整合,提升公共性是高等教育治理的主要价值诉求。
关键词:公共性 高等教育 治理 市场化 新公共管理
总结:1. 在治理理念导引下,政府是高等教育公共性提升的关键主体。试以对公共性界定的三个不同维度为框架略作分析:
(1)管理主体的公共性:随着治理理论在高等教育管理领域的适用,高等教育管理主体出现了多元化趋势;
(2)管理价值观的公共性,高等教育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教育机会均等;科研与社会服务;公共财政;学校的职责;n教师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o教育的中立性;
(3)管理手段的公共性:高等教育多中心治理体制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高校自身和社会第三部门,它们之间存在着可能的公共利益最大化选择。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以及不同主体的不同利益追求,这些可能的公共利益最大化选择不一定会变为现实。
2. 新形势、新背景要求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定位要从垄断控制转为宏观调控,从行政管理回归公共管理,从单方强调高等教育管理主体的义务转变为主动承担起高等教育发展的相关责任。
出处:《江苏高教》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