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视域下的校长教育领导专业立场思考
陈禹,白钢
摘要:2013年,教育部正式颁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简称“专业标准”)。在校长职业群体专业化与职业个体专业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校长专业标准”对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履职提出了较为具体的结构化、前瞻性专业职责定位和素养导向要求。价值领导、教学领导、组织领导是校长实施学校教育领导的三项专业内容范畴,清晰地反映了校长作为教育领导者的专业能力和品性。因此,基于“专业标准”的内容框架,围绕教育领导的专业立场范畴,具体认知、切实思考中小学校长作为教育领导者的各项具体专业领域职责,既是系统理解、深入探究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同时更是校长进行专业履职素养修炼,促进自主、持续专业发展的现实重点和落实关键。
关键词:专业标准;中小学校长;教育领导;专业立场
总结:1、依从学校组织特性的价值领导—校长教育领导的“凝聚性专业立场”。 依据“专业标准”中对校长专业职责的内容划分,校长价值领导的专业立场范畴主要体现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等两项主要专业领域。
2、围绕学校教育核心的教学领导—校长教育领导的“基准性专业立场”。 校长的教学领导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作为专业引领者,对教师维度“教”的直接领导;二是作为助推自觉者,对学生维度“学”的间接领导。
3、基于学校发展质效的组织领导—校长教育领导的“保障性专业立场”。 合格的学校组织领导者应该既是高明的赋权管理者,也是杰出的影响协调者。对内优化管理和对外协调环境是校长在组织领导专业立场下应该担负专业职责领域的两个主要维度。
出处:《现代中小学教育》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