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SA阅读素养测试阅卷程序之启示
邹一斌 吴勇
摘要:本文介绍分析了PISA数学素养测试的阅卷程序,比较了PISA与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语文测试的异同,认为PISA测试在“提供评分标准”和“评分者培训”两个环节上,使测试结果具有高度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并指出上海中考应用计算机参与评分的不足,最后提出了改进国内语文中考阅卷程序的建议。
关键词:PISA;阅读素养测试;阅卷程序;上海中考;比较研究
总结:所谓程序公正,本义是指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政策时应遵循公正合理的程序(流程)安排,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将此概念借用到阅卷过程中,目的是为了体现PISA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范,都是可控的,是“看得见的”。这样的程序公正就能保证PISA测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从评分标准看,2009年上海语文中考卷阅读部分的评分标准只有测量目标、分值分配、参***三部分内容。而其中的“测量目标”是直接引用“考试标准”中的表述,缺乏直接针对题目评分的原则性描述。由于缺乏对不同等级水平的具体描述,即使命题者有心将评分原则描述得更将详尽、清晰,也会陷于“评分原则”缺乏依据的尴尬之中。
对上海语文中考提出如下建议:
评价标准方面:
1)制定学业水平等级量表,用描述性的语言具体、清晰地表现各个水平标准。2)评分标准的制定要与命题同步进行,评分标准在缺乏学生前测的情况下,可以参考相近测试中学生的表现,准确把握学生的水平状况。3)适当延长从考试到阅卷之间的间隔天数,以利于补充具有典型性的评分样例;扩充阅卷中心组人员,以期在最短的时间里,在评分者培训开始之前研制出表述具体、操作性强的评分标准。
阅卷程序方面:
1)为评分者提供内容具体的评分标准文本;适当增加评分者培训的时间,丰富培训内容。2)利用计算机阅卷网络平台,开发评分者评价工具,用于检验评分的一致性和监控评分质量,让计算机做该做的事。3)适当增加阅卷时间或增加评分者人数,有效降低评分者单位时间的工作量,将“评分者效应”的影响降到最低。
出处:《上海教育科研》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