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培养探析
郝淑华,马铭言
摘要:中小学在校学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中小学教师在法律上负有维护中小学生生命财产和心理健康安全的义务。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是中小学教师履行学生安全职责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难以适应校园安全工作的需要,培养中小学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在分析现状与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培养和提高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培养途径
总结:1、中小学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具体内容有三个方面:
(1)认识到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心理健康安全的重要性。
(2)明确学习安全知识的持续性。
(3)认同提升自身安全防范能力的必要性。
2、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培养困境分析:
(1)安全责任意识敏锐性不高,安全职责理解不全面。
(2)不重视学习安全知识的持续性,积极自主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受限。
(3)安全技能训练条件有限,缺乏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认同感。
3、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的培养应该做到:
(1)我国提升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重视度应完善评价机制。
(2)中小学教师自主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应多措并举。
(3)中小学校安全责任意识培训工作应重视安全技能训练。
出处:《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