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社会·学校
---基于校本管理理念的现代学校制度设计
范国睿
总结:第一部分论述了现代学校制度的本质内涵。在笔者看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其目的在于促进和保障发展主体的健康运行与持续发展。以学校组织作为发展主体,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其目的无非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学校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建立有利于学校组织发展的学校自组织机制。
第二部分分析了有限责任政府的宏观教育管理职能。从具体操作层面上讲, 政府要真正实现管理职能的转变,需要简政放权。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或分权,可以使基层学校享有实际的决策权力。
第三部分分析了以市场为主体的社会参与机制。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以及教育全球化时代的到来,通过市场来配置教育资源,通过市场来决定学校的发展命运,促使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教育管理变革的重要趋势之一。在我国,市场参与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培育教育中介机构,实行对教育的转移支付和公共教育服务“购买”,将原有的一部分政府管理职能分化;二是基于对人们(儿童及家长)教育选择权的尊重,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第四部分分析了以校本管理为基础的学校自主发展。府职能的转型要求学校必须开发新的回应方式,这种方式要求学校采用新的权力结构模式。在我国现实背景下,建立健全以校本管理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即是建立这种新的权力结构的有益尝试。校本管理的核心是促进学校自主发展,而建立现代学校法人制度、现代学校产权制度和现代学校自组织制度,是其中的三个重要构成要素。
第五部分分析了面临的困难与障碍。在论证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结构体系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体制以及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在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时,创建现代学校制度建立与实施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可能面临的问题与困难还很多。
出处:《教育发展研究》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