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识形态到公共精神
—对新中国60年义务教育治理方式的政策考察
邵泽斌 张乐天
摘要:国家观念是主导公共政策变迁的动力之一。“意识形态”作为国家观念的一种,是推动公共政策变迁的重要因素。主导义务教育治理政策变迁的国家观念应该是教育的公共精神。从义务教育治理的角度理解,“意识形态”具有“观念性、政治性和否定性”三个特征。公共性阙如的“意识形态”主宰着新中国成立到新世纪之前的义务教育治理变迁过程,并由此带来了义务教育的发展困境。基于此,新世纪的义务教育治理首先实现的是观念转轨,一系列有利于义务教育公共性实现的政策措施,让我们感受到了义务教育公共性回归的缕缕曙光。在当前,以“公共性观念”为导引,不断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依然是一项未竟的国家事业。
关键词:意识形态;义务教育;政策变迁
总结:1、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义务教育发展过程,在总体上看到60年义务教育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遗憾地看到了义务教育的国家供给不足、教育的城乡差异、地区差距以及学校间办学差距等基本事实。
2、新世纪前义务教育发展的曲折和波折,无不与反复变动的“意识形态”对义务教育的主宰和控制有关。正是基于此,新世纪中央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强大决心首先是通过“观念”转轨的方式进行的。首先是义务教育的治理机制实现了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人民教育政府办”的重大转轨。其次是义务教育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免费制。
出处:社会科学 2008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