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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师资培育法》对我国大陆地区教师教育的启示

发布日期: 2014/08/26      浏览次数: 24  


 

 台湾《师资培育法》对我国大陆地区教师教育的启示

摘要:台湾地区的《师资培育法》自1994年出台后,将台湾地区原有的“一元、封闭、公费、包分配”的教师培养体制转向了“多元、开放、自费为主,公费为辅,自由择业”,对台湾地区的教师教育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不仅推进了台湾地区教师教育大学化的进程,转变了教师教育模式,而且将更多的人文关怀注入到教师培养的过程中,对我国教师教育的发展有很重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师资培育法;教师教育;教师教育模式;台湾

总结:台湾《师资培育法》对我国大陆地区教师教育的启示:1.加速了教师教育大学化的进程;2.推进教师教育模式的转型;3.延长教学实习周期,创新教师职前培养方法。

《中国电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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