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评价合同的实践及启示
周景人 吴钢
摘要: 教育评价合同,通常是指教育评价双方当事人之间对教育领域的某一特定评价对象在评价内容、实践、义务等方面达成的具有法律效益的书面协议。美国教育评价合同实践具有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建立了合同实践制度、重视外部评价者的评价、强调签订书面评价合同等特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我们也应遵循法律原则,借鉴美国教育评价合同实践的经验,规范和监督日益增多的教育评价活动,如,树立用评价制度规范评价活动的理念,培育社会评价机构产生和发展的环境,建立能保障教育评价合同运作的制度,倡导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行为。
关键词: 美国;教育评价合同;实践;启示
总结:
1、所谓教育评价合同,通常是指教育评价双方当事人之间对教育领域的某一特定评价对象在评价内容、实践、义务等方面达成的具有法律效益的书面协议。
2、评价合同的制定和实施较好地体现了与评价活动有关的不同群体或不同个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在具体阐述评价合同之前,我们有必要从专业的角度对评价合同的制定和实施所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界定:外部评价者、客户、赞助者、利益相关者、观众。
3、美国教育评价合同建立的背景与意义:美国对教育评价合同的关注与探索;评价合同可帮助客户与评价者之间通过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
4、评价合同实践的特点: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建立了合同实践的制度、重视外部评价者的评价、强调签订书面评价合同。
5、对我国的几点启示:树立用评价制度规范评价活动的理念,首先,要认识到建立评价制度的重要性,其次,在评价实践中,如果发现评价制度存在不足,应及时加以改进;培育社会评价机构产生和发展的环境;建立能保障教育评价合同运作的制度;倡导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行为。
出处:《教育测量与评价》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