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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素质教育

发布日期: 2014/09/04      浏览次数: 28  


 

 论素质教育

陈福元

摘要: 我国基础教育要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必须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正确地认识素质教育是马克思的全面发展教育的继续与发展,不是“差异教育、个性教育”,并指出在加强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应当科学地处理五个关系,最后提出六条转轨的建议。

关键词: 基础教育;素质教育;转轨

总结:

1、我国的基础教育要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即从“以升学为中心,为升学服务”的轨道转变到“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中心,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轨道。

2、从本质上讲,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与个性教育的辩证统一;从形式上讲,素质教育是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辩证统一;从课程设置上讲,素质教育是必修课与选修课,理论课与实践课(含活动课、操作课、劳技课等)的辩证统一。总之,素质教育是对马克思的全面发展教育的继承和发展,不是简单的差异教育、个性教育。

3、国际教育界公认的“个性化教育”应具有四个特征:(1)非常注重学生个人潜能的发挥;(2)非常注重学生的能动性和自主意识的培养,激发学生创造力的潜力,使学生掌握学习方法;(3)强调较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人的正当合理需要;(4)在组织形式上要求较多地采用弹性学级制、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等。

4、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要加强素质教育,应该特别注意科学处理如下五个关系:教书与育人的关系、教学为主与德育为首的关系、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的关系、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关系、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

出处:《龙岩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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