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霞
摘要:在解决因清退代课教师引发的纠纷过程中, 现存的教育纠纷解决机制凸显出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 亟待教育仲裁制度的建构, 以公正、 快速、 合理地解决包括教育合同纠纷、 教育侵权纠纷和学术纠纷在内的各种教育争议, 实现对教育纠纷当事人, 尤其是弱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 有效地保障。
关键词: 代课教师 教育纠纷 教育仲裁
总结:1、代课教师在被政策清退时, 能够寻求的权利救济渠道极其缺乏,现有的纠纷解决方式难以满足代课教师这一弱势群体的权利救济需求。
2、为了满足当事人解决教育纷争的需求, 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应设立教育仲裁制度
3、通过设立教育仲裁制度对其进行特别的权利保护, 可以/ 补偿他们没有拥有而本应拥有的那部分资源, 或消除歧视, 或排除实际行使权力的障碍 , 实现我们所追求的实质公正的价值目标。
出处:学海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