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轩轩
摘 要: 为有效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分析了公民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成因, 以及当前受教育权法律救济途径的不足, 提出应完善学校内部及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学生及学生申诉的有关规定、 完善司法程序、 充分利用现行法律的相关条款、 完善相应的实体法, 以保证公民受教育权的切实实现。
关键词: 公民; 受教育权; 法律救济; 程序
总结:1、教育法规定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诉、 调解、 仲裁、 复议和诉讼。
2、目前的立法从很多方面反映出已经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教育发展情况, 只有完善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法律救济途径, 公民受教育权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3、受教育权是一项有关公民生存和全面发展的基本权利, 宪法和法律应当保障其救济的渠道畅通无阻, 在完善现有法律救济途径的基础上, 再加入宪法诉讼的有力保障, 公民的受教育权就能如愿实现。
出处:大连民族学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