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人社部发[2014]60号文,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我校设立环境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二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上海地方高校中获批数最多。至此,我校已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现了对全校所有博士点学科的全覆盖,另外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哲学、数学、教育学、心理学。
今年年初,根据人社部函[2014]13号文和沪人社专[2014]80号文“关于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学科点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多次邀请校内外专家来校指导申报工作。相关学科点也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填表、整合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几易其稿、反复斟酌。
此次获准设立新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既是对我校以往学科建设工作的肯定,也对今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不断完善我校的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