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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中课程更有生命力——浙江省深化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发布日期: 2013/07/27      浏览次数: 208  


      摘要:按照“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总体思路,我省制定了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是加强选修课程建设,转变育人模式,把更多的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适当减少必修,切实增加选修,实行选课走班和弹性学制,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制度,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有个性的发展。

 

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与重要意义

      我省2006年秋启动高中新课程实验,经过几年努力,新课程实验取得了一定成效。课程改革已成为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学校的课程意识大大增强,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改变,关注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正在形成。但在调研发现,高中课程依然还存在诸多问题:新课程理念尚未成为自觉行动,学生个性发展仍未得到应有关注,育人模式转型效果不佳,过度应试的局面尚未明显改变,学生负担仍未减轻,新课程推进与改革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2010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提出“课程改革进入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突破难点、深入推进的新阶段”,“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动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为此,我省就着手研究深化课程改革工作,提出了“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深化课改总体思路,积极申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试点。2010年10月,在教育部评审推荐的基础上,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试点正式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一)通过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课程改革成果,把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贯彻到底。新课程实验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确实遇到了不少问题和难题。普通高中教育越来越应试化,学生的课业负担越来越重,升学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不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不仅已有的课改成果不能巩固,甚至改革还会出现倒退的现象。

      (二)通过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求教育培养大量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而现行普通高中教育课程单一、“千校一面”的现状,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多样化对人才的需要。

      (三)通过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而现有高中统一的课程、统一的评价,显然不能适应人的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培养的需求。必须转变育人模式,优化课程结构,构建富有时代精神、体现多元开放、充满生机活力、多层次、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引导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实现学生全面且有个性的发展。

     (四)通过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快实现浙江教育现代化。教育现代化要求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的课程体系建设必须先行,而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十分关键。通过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对推进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类型、多层次的人才需求,顺应我省实现创新强省、创业富民的发展战略,加快实现浙江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坚持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的原则,加快选修课程建设,转变育人模式,把更多的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有个性的发展。

(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点

1.调结构,适当减少必修,切实增加选修

       针对普通高中原有课程结构不尽合理,学生自主学习、学校特色发展空间时间不足的问题,减少面向全体学生的统一设置、统一修习的必修课程,增加适合学生发展需要、供学生自主选择的选修课程。大幅度提高选修课程的比例,选修课程占总学分的比例由原来的19.4%提高到33.3%,这不仅扩大了学生选择学习的空间和时间,也为普通高中学校形成办学特色提供了可能。

      把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类、职业技术类、兴趣特长类、社会实践类四类,分类建设选修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是一个层次递进、紧密相连的有机整体,它共同构成了面向全体学生的课程体系。本次深化课改,进一步明确必修课程面向全体学生,保证学生的基本、基础性学习需要,选修课程着眼于满足不同学生的选择性学习需求,二者相互衔接,既为全体学生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又为学生按兴趣、按潜质发展提供了空间,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

2.减总量,为选修课程腾出时间和空间

      针对当前学生课业负担依然过重、应试倾向依然明显的问题,在确保普通高中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的前提下,修订教学指导意见,减少面向全体学生的必学内容及学习总量,梳理与整合各个学科的必修与选修内容,明晰不同学科不同层级的教学模块、教学要求、教学评价,形成各个学科结构合理、层次递进的课程格局,以满足不同兴趣、不同水平学生的学习需求,让学生可以在高中三年宝贵的时间里学习自己喜欢学的、学得会的、符合生涯规划的选修课程,让教育在过程中显示最大的公平性。

3.优方法,扩大学校课程自主权,实行选课走班和弹性学制

      长期以来普通高中“考什么教什么”应试过度、课改理论与教学现实极其相悖的状况,制约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影响着新课改实验的预期成果。这次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把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各个学校在符合课程开设规定动作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本校实际和办学特色,自行设计课程规划、自主构建课程体系、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安排课表,实行选课走班组织教学。

      本次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在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扩大学生选课空间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设想。普通高中学校在立足自主开发选修课程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利用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等各种教育资源,开发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为学生选课创造条件。

      学校要建立学生人生规划指导制度。学生在学校的指导下,加强人生规划,制定个人修习计划、自主选择课程学习。选课走班不只是校内走班,还可以走校、走向社会学习;不只是学生走班,还可以教师走教;不只是选修课程走班,必修课程也可以走班。

      学校应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改革教学方式。严格控制教学进度和难度,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推进轻负高质,提升课堂教学品质。

      实行弹性学制是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实现学生选择性学习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突破点。学生完成各项学业任务、可以提前毕业,这为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拔尖学生实现自主学习、超常学习、创新学习,提前进入大学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4.改评价,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制度

      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等11门必修课程,各科目每年开考一次,分别在1月和6月施考。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课程修习计划,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时间和科目,参加同一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次数可达2次,以最好成绩记入档案。

      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在过程,重在导向,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全面准确地将课程修习情况、个性特长发展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要坚持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客观、科学,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发展状况。改进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与程序,提高信息化程度,力求简洁、可操作。

5.创条件,整合各种有利于推进深化课改的资源

      组织各级行政部门做好教育资源的统筹工作,各个学校在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和利用社会课程资源。同时省厅明确提出要求,区域增量教育资源重点向课程改革倾斜,向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倾斜,加强选课走班设施与设备等方面的硬件保障,重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逐步提高教师配备与培训、选课走班设施与设备等方面的课程支撑能力。

       逐步实行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以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为前提,将学费分为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实行学分制收费。在2012~2013学年选择若干普通高中进行试点。2014年秋季入学,在全省全面执行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制度。

 

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保障措施与初步成效

(一)不断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思想认识

        在《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研制过程中,省教育厅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2009年始,省厅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实验作全面调研,并与国内外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作比较研究。2011年10月,第一次将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印发至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和普通高中学校征求意见。11月起,省教育厅赴设区市先后召开座谈会34次,参会人员738人,充分听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和各个普通高中学校意见。2011年12月,教育厅召开省内课程专家座谈会,听取对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意见。2012年2月,教育部基教二司在北京召集有关专家研讨会,听取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2012年3月,教育厅在上海向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专家汇报了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2012年4月,第二次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征求课改深化方案意见,要求各学校同时帮助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方案征求意见稿。这期间,我们还向教育部主要领导汇报了课改深化方案。

      历经两年多时间的广泛调研与征求意见,通过多角度的调研比较研究,多层面的面对面征求意见,不仅向各级教育行政、校长、教师宣传了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统一了思想认识,不断坚定了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信心,同时,也让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方案更趋科学、完善、可行。

(二)启动选修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示范引领实践

       2011年4月,省教育厅启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选修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组织试点学校申报与评审。7月,在全省范围内确定30所试点学校,成立了“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指导小组”,明确各个试点任务,研制各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30所试点学校积极行动,率先制定学校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开发选修课程,建立和实行选课走班制度,省教育厅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指导推动试点工作,为2012秋季在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深化课程改革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建立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加强专业指导

      2011年11月,为加强课程改革的专业指导,研究课程标准与教材,研制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与学业质量标准,指导学科课程实施与评价(尤其是选修课程的实施),研究解决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成立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下设30个专业组,有264名学科专家(高中11个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由大学教授、特级教师、教研员组成的高中学科专家组直接参与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等方案的起草工作,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浙江省普通高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等,梳理与整合学科知识体系,明确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明确选修课程如何与必修课程构成层次递进、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

(四)建设普通高中选修课程资源库,统筹课程资源

       针对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及城镇薄弱学校开发选修课程的资源和条件相对不足问题,省教育厅各相关单位正在通过各种途径面向高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社会机构征集课程资源,如省教研室组织的“高中精品选课程”征集活动,厅基教处组织的优秀选修课程电子教材征集活动,厅高教处计划发动在浙高校为普通高中开发大学初级课程等。在征集基础上,组织课程评审,开发网络课程和电子学习平台,建立选修课程资源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免费为普通高中选用。目前,共收到选修课程400多门,经过专家审议后,将把精品选修课程推荐至浙江教育资源网。我省计划在2012年至少开发100门网络课程,供全省普通高中选用。

(五)落实课程改革各项培训,提升课程领导力

       为配合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2011年9月起,省教育厅全面部署深化课程改革的培训工作。2011年9月开始,对全省569所普通高中校长分6期组织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训。全省教育行政、教研人员、校长、骨干教师分别参加了省级层面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学校课程规划、选修课程开发与管理等。通过行政与校长培训,切实转变教育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提升了课程领导能力;通过教研员与教师培训,明确改革重点,把握课程标准,提高选修课程开发开设能力。

(六)构建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体系,加强考核督查

      2011年11月,为推动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浙教基〔2011〕157号),决定以创建课程特色为主要内容,开展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评估工作。2012年9月,省教育厅将正式启动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申报工作。同时,省教育厅把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教育现代化的达标评估,纳入对教育局的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督查,促进各地积极推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各方评价

      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开始制定到实施,受到教育部领导、课程专家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深化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方向

       在2012年2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有关试点项目工作会”和3月教育部体制改革咨询委员召开的素质教育座谈会上,我省就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方案作专题汇报,相关专家充分肯定了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方向和思路,认为课程改革方案的设计继续坚持了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现普通高中学生有选择地学习,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个性发展”的课改方向,坚持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较直观的三维课程目标;把深化普通高中课改、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增强选择性作为重点,强调学生的选择权,特色鲜明,思路清晰,体现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性、多样性和选择性,既有对传统课程缺陷的超越,也有对未来挑战的应对,既解决当前普通高中办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又在未来预设中超前先走一步,对于全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富有启发意义。

(二)提供了学生自主选择、发展个性的机会

        2012年6月18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视频会议以后,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光明网、浙江在线等,对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都作纷纷了报道。各媒体报道以后,不少网民也在论坛与微博发表评论:“这样的课改真的很好,真正从孩子兴趣出发,让更多的高中生从进入高中那刻起,思索自己的兴趣所在,初步规划自己的人生轨迹。”、“这样的课改,让高中的小孩有了更多发现和培养兴趣爱好的机会。”

       我省部分选修课程建设试点学校的学生先行尝试自主选择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四类选修课程,面对几十门选修课程的菜单,学生对这样的学习方式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学生们认为,拥有了更多的课程自主选择权,就是拥有了更多的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时空,他们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一定会更丰富、更有收获。

        高中校长们认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直面了学生的共同基础——人之为人的现代公民素养;直面了学生的差异发展——顺应学生的选择;直面了学生成长的质量——基于每个人的幸福成长;这是现代教育最人性的风采、最理性的光芒。

(三)提供了教师专业提升、学校多样化发展的契机

        当今“高考第一”、“分数唯一”的评价导致了所有普通学校的应试过度,“千校一面”,造成了学生苦、教师累、学校压力大的现实。如果说浙江普通高中2006年进入新课改实验是自上而下地展开,那么深化课程改革就进入到一个自下而上的阶段,从学校实际出发,从学生实际出发,从教师实际出发,做好实践推进的文章。高中校长们提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校教学要从分数导向的课程形态走向选择导向的课程模块,从校长中心的课程管理走向师生中心的课程合作,从集约式的课程组织走向个体化的课程学习,从分层型的课程评价走向分类化的课程诊断,在探索增强课程选择性的同时,高度关注课堂教学模式的改进,关注教师的专业提升,关注学校的多样化、内涵式发展。

(四)实现了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对接的探索

       浙江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公布以后,在省内高校引起了较好反响,大家普遍认同深化课改方案的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认为课程改革方向正确,理念先进、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符合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符合高中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方向,符合推进素质教育的现实需求。高校校长和教授们认为:作为高校,对基础教育这样的改革充满期待,高等教育应该尽快实现有效对接。一是做好大学与高中知识体系的有机衔接,避免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二要指导高中开设选修课程,积极参与开发既适合基础教育,又有利于高中与大学衔接的网络课程和视频课程,丰富高中选修课程库;三是直接为高中生开设选修课程,允许学有余力的拔尖学生到大学走班上课,利用暑期等时间为优秀学生开设能激发学生兴趣的知识拓展类课程;四是在学生思想教育上保持一致,积极引导学生做好终身学习规划。

(五)重视了对社会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本次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出要整合各种课程资源,扩大学生选课范围。鼓励职业高中、高等院校、企业和社会办学机构开发开设符合普通高中学生需要的选修课程。省科技馆等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对这样的设计表示赞同。社会拥有十分丰富的教育资源,这些资源都希望被整合、被利用。社会各界建议,要向世界发达国家学习,建立健全的校内外合作机制,改变目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科技馆和博物馆少有人问津、学校与社会隔绝的现状,从制度上保证学校与社会机构合作渠道的畅通,提高学校和老师利用现有校外资源开展课程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任重道远。目前全省各级教育行政和普通高中已积极行动起来,纷纷按照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题学习和各种培训,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普通高中认真分析学校实际,根据学校定位制定学校课程规划,大力开发各类选修课程,精心设计学校开课计划,确保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进行。  
  来源:浙江教育在线发布时间: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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