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积极心态面对校长职级制
陈鲁峰(山东淄博市教学研究室)
总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推行校长职级制。对此,不少校长担心取消校长行政级别会削弱自己的领导权力,降低校长的社会地位和领导威望,不利于校长负责制的运行,乃至影响学校的长远发展。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有利于校长从繁琐的行政事务和对应级别的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校长集中更多时间研究学校教学管理与指导服务,有利于校长自身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校长更好地发挥“平等地位中首席”的作用;不仅不会降低自己的威望,反而有利于夯实自己的领导引领基础。另外,校长行政级别的存在,客观上制约着中小学校长流动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的确,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推行校长职级制,对校长们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同时也为校长们向更高层次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出处:《教学与管理(小学版)》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