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名校长导师制培训模式的问题研究
夏 芳
摘要:对名校长的培养许多培训部门都采用过导师制,但是这种培训模式还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本文通过对导师的遴选、师生的双向选择、指导与学习的有效性及督导考核措施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发现这种导师与学员的面对面及贴近学校实际的指导方式,可以最直接地发现并解决校长及学校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达到因材施教,提高校长的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
关键词:中小学;名校长;导师制;培训模式
总结:1、名校长导师人选是导师制培训模式实效性的前提,导师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名校长导师应是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的典范;(2)导师要了解、熟悉中小学的管理实际,研究方向要与中小学管理相关;(3)导师要有较强的科研指导能力。同时,要规范名校长导师的甄选程序。要全面、系统地了解具备导师条件的教授、专家、学者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培训对象的需求进行严格筛选,要秉承师生双方进行自主申报的原则,并与导师签订正式合同,规范培训行为。
2、导师与学员的双向选择是导师制培训模式的重要基础。在进行导师制时要做到名校长与导师的双向选择要基于自愿,这种师生双向选择的优势在于互惠共赢,其不仅增强了校长学习研究的主动性,还使得导师指导、校长学习的互动性增多,并在同时提高了解决学校实际问题的效率。
3、明确导师与校长的责任和任务是导师制培训模式成败的关键。只有细化导师的具体指导方式、指导任务、指导效果等,同时规定校长的阶段性及最终成果,才能让指导与学习真正有效。其具体要求如下:(1)明晰任务使导师指导与校长学习的依据性增强;(2)任务强化与要求具体的优势,在这其中要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改变学员的研修模式以及促进校长向专家型转变。
4、加强导师制的过程管理与过程追踪是导师制成功与否的最重要措施,具体做法:(1)完善导师制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2)制定符合实际的导师制追踪问效方案;(3)及时反馈督导结果调整培训策略。
5、名校长导师制的培养模式是培养专家型校长和教育家的有效模式,也是是教育家型校长成长的必由之路。
出处:《中小学教师培训》2010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