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视野中我国教育局长领导行为的实证研究
吴景松
摘要:治理理论主张公共教育治理的公共性与效益性, 倡导政府实行分权, 支持政府与市场和学校之间形成合作伙伴关系。以此为研究基点, 通过教育局长领导行为的实证研究, 提出以下建议: 政府应该树立公共教育的公共性、公共利益性观念, 切实把教育公平落到实处; 政府必须从 “全能政府”转向 “有限政府”, 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政府与学校之间的教育事权范围; 政府必须承认公共教育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履行好在经费投入、政策制定、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安排者角色。
关键词:公共教育治理;教育局长;领导行为
总结:第一部分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背景。
第二部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方法。为了把握我国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治理的进展, 本研究以不同区域的教育局长作为研究对象。
第三部分从教育局长领导行为在公共教育治理三维度上的差异,和教育局长在不同情境下领导行为的差异两个方面对教育局长领导行为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介绍了教育局长领导行为的研究结论及启示。政府应该树立公共教育的公共性、公共利益性观念, 切实把教育公平落到实处。政府必须从 “全能政府”转向 “有限政府”, 积极运用市场和法律手段来调控公共教育发展, 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政府与学校之间的教育事权范围。政府必须承认公共教育的 “准公共物品”属性, 从提供者、生产者、监督者的角色中分离, 真正履行好政府在经费投入、政策制定、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安排者角色。
出处:《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