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学校长在职培训制度及启示
曲铁华 王莹莹 于喆
摘要:美国校长专业发展的研究与实践已经发展到相对成熟的阶段,中小学校长的在职培训通过政府立法的严格规范、专业标准的有效引领、多元机构的竞争运作、大学与学区的通力协作、各级财政的稳定资助!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对我国构建中小学校长在职培训制度,提升校长专业发展水平!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关键词:美国;中小学校长;在职培训
作者简介:曲铁华(1962-)女,辽宁铁岭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莹莹(1984-)女,河南南阳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于喆(1986-)女,吉林辽源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
总结:一、政府立法的严格规范
二、专业标准的有效引领
三、多元机构的竞争运作
1.大学或学院设置的机构2. 政府设置的校长进修中心3. 专业机构或私人基金下的研究中心或实验单位
四、大学与学区的通力协作
五、各级财政的稳定资助
六、美国校长在职培训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通过教育立法形式,对校长的专业标准、资质、专业发展等方面加以限定,把我国中小学校长在职培训工作制度化。(二)根据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大学与地方教育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开展校长培训工作。(三)成立全国性的校长专业发展团体,发行校长专业发展刊物,建立校长经验交流的平台与专家咨询系统,支持校长的持续发展。(四)进一步改革传统教育模式,改进我国中小学培训工作的办学和教学方式、方法。
出处:《外国教育研究》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