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等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初探
韩吉珍
摘要:满足基础教育的师资需要是地方高等师范教育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改革高师院校的培养模式、课程结构与教学以及专业设置,突出教师教育的专业化,探索出一条适合地方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发展道路,为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改革工作提出灵活的、可操作性强的方法和途径,也将为师范生成为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教师教育;地方高等师范院校;培养模式
总结:1、目前,我国师范类院校的分类和定位很不稳定,有部属院校、地方院校、省部共建院校。在这其中,国家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定位在教师教育的顶层,而地方师范院校处于师范教育的中部,师范专科学校处于教师教育的底层。处于顶层的师范大学要在保持师范优势的基础上走综合化之路;位于中层的地方师范院校在为高一级的大学输送合格的硕士研究生的基础上,要面向基础教育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师资队伍。
2、作为承担教师教育的高等院校,在明确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改革现有的教师教育模式势在必行。目前,国际上可供参考、借鉴的模式大致有三种:(1)由综合大学、文理学院进行教师教育的非定向型培养模式;(2)由独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为主体的定向型培养模式;(3)合作型培养模式,即由一些独立的师范教育机构和综合大学通过协议或其他形式共同培养教师。
3、地方高等师范院校实施“4+1”的教师教育培养模式的可行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说明:(1)在培养目标上合理定位;(2)在教师培养的场所和机制上进行探索;(3)参与教师的培养主体来自三个方面:教育学院或教育系的教育学专业和心理学专业的教师;大学各专业的二级学院从事学科教学法研究和教学的教师;重点中学的骨干教师;(4)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也可以参照“4+1”模式提升进修教师的专业水准;(5)优化课程结构,重新进行课程设置。
4、实施“4+1”的教师教育培养模式的必要性体现在:(1)优质教育资源和高素质、专业化教师的短缺已经成为严重阻碍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障碍;(2)它适应了中学教育实际对教师知识和能力结构的需要。
出处:《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11月第8卷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