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党组织政治责任,加强党组织政治把关,提高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加强政治把关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 图书馆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把好队伍建设、资源采购、文化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第二条 党总支对图书馆严把政治关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图书馆严把政治关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严把政治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严把重要工作政治关,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 党组织要坚持严的标准,在重要工作中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规范要求,对违反规定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主要任务
第五条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图书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和馆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严把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穿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做好图书馆党支部书记、中心和部门主任的配备与管理工作;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第七条 严把教职工队伍建设政治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情况作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把政治要求和道德规范融入教职工入职、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出国访学、各类人才申报、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环节,确保教职工政治正确、品德优良。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不过关的,一律不予发展。
第八条 严把资源建设政治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严格执行图书报刊和电子资源库采购流程、内容审查等制度,保证资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对使用中发现政治立场、价值导向、科学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图书报刊和电子资源库坚决立即停用。
第九条 严把学术文化活动政治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一会一报制”,对各类报告讲座、培训研讨、论坛交流等学术文化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由校外人员主讲或发言的各类学术文化会议,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图书馆宣传栏、网页、官微等阵地加强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
三、主要举措
第十条 在提名推荐干部、中心与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群团组织负责人过程中,必须就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听取党支部书记意见。在提任选拔干部、中心与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群团组织负责人的组织考察中,必须就思想政治品德情况书面听取党支部意见。
第十条 在教职工入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奖励、出国访学、各类人才申报和遴选等工作中,申报前行政负责人必须听取党支部关于所申报对象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的意见,并由党支部将鉴定意见填入相关表格,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审议
第十一条 涉及干部、人事等重大事项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之前,应先召开党总支会议,集体对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进行研判,并形成思想政治品德审核意见,作出专项结论。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应先听取党总支对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核结论,再进行讨论或表决。
第十二条 由图书馆教职工主讲或发言的各类学术文化会议,须报党总支审批、备案。未经党总支批准,不得向校外人员发出正式邀请。凡在图书馆网站、微信上发布学术文化会议通知和新闻报道,必须报党总支审批、备案。
三、责任落实
第十三条 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履行政治责任、把好政治关制度。遇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时,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党总支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政治责任、把好政治关的情况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 在涉及干部、人事等重要工作中,因基层党支部思想政治品德关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内有关规定对党支部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在图书馆学术文化活动中,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或不按审批程序擅自举办活动的,将严肃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四、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图书馆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党总支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