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职工参与图书馆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图书馆的管理,搞好图书馆的工作,根据学校布置的《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图书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图书馆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政策依据与原则
1.制定政务公开的依据是上级有关部门及图书馆所下发的文件和制定的规章制度。主要文件有:《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选编》等。
2.政务公开由馆党总支领导,行政负责实施,工会、教代会参与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3.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
二、向馆内职工公开的事项
1.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人事调动、干部任免、奖金分配。
3.图书馆经费与业务经费的额度及使用情况。
4.基金的来源、使用、管理及结余情况。
5.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晋级、聘任等规定、程序及结果。
6.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
7.职工进修学习的规定。
8.依照法律、校规与政策,必须公开或图书馆认为有必要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三、向读者公开的事项
1.图书馆向各个部门的开放时间。
2.文献的借阅规则(包括文献借阅的时间、数量及赔偿制度等)。
3.图书馆开设的服务项目。
4. 图书馆收费项目(包括办证、复印、上网、录像等)列出收费依据及标准。
5.办理借书证及退掉借书证的规定。
6.依照法律、校规与政策,必须公开或图书馆认为有必要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四、向馆内职工公开事项的形式
1.每年的工作总结及来年的工作计划,由馆长在年初向全馆职工以大会形式作汇报。
2.图书馆馆务有关决定、通知在馆办公室的告示栏上公示。
3.每年定期召开图书馆二级教代会,向代表汇报图书馆有关事务,并由代表们讨论、 审议或通过。
4.向馆内职工公开的事项,通过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公开。
五、向读者公开事项的形式
1.设立读者意见信箱,读者可以就藏书情况、借阅规则、服务态度等问题向图书馆反映,以便更好地为读者服务。
2.全体工作人员挂牌服务,标牌上贴有本人照片及姓名、工作部门、职务与工号,便于接受读者监督。
3.通过校广播台、校刊、校园网、电子告示屏、文献宣传栏及告示牌等宣传工具及时向读者颂图书馆及文献等有关信息。
4.印制图书馆读者使用手册,介绍图书馆藏书、机构设置、服务项目、借阅手续等情况,指导读者更好地利用图书馆。
5.加强与院系的联系,通过走访、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院系对图书馆工作改进的意见,通报图书馆有关事项。
六、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成立图书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馆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总支副书记和行政副馆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2.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馆办公室负责处理。
3.向读者发布信息主要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处理。
4.与院系的联系主要由采访部负责。